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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當他聽到趙孫說自己殺人只是因為他大伯要拿回自己隨身的皮包的時候,一腔怒火幾乎燒完了他的所有理智。
吳剛審訊完,他實在忍無可忍的打了趙孫兩拳。
他知道這是違反紀律守則,但是完全控制不住。
辛建即便沒有聽到孟軍的全部解釋,也將其中的內情想到了七八分,他看著孟軍,想說點什麼,最後還是什麼都沒說。
付志全部記錄完了,把卷宗合上,看了旁邊的辛建一眼,後者拿起電話打了一通電話。
是打給吳剛的。
“這個案子,退補吧。”
那瞬間,孟軍的臉色慘白如紙。
所謂的退補,是檢察院把案子打回到偵查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換言之,就是證據不足,不夠起訴。
在司法程式當中,這種情況非常的常見,但是這一次,卻連帶出了很多問題。
首先,刑偵隊不接受這個案子退補。吳剛不同意,刑偵隊的隊長更是直接去找到了辛建他們的處長。
所以卷宗怎麼送到刑偵隊,就被怎麼退了回來。比起追究這個案子是不是真的沒有疑點,顯然公安局更難接受的是接受退補就等於間接承認了刑事逼供這樣的罪名。
處長把辛建叫到辦公室,就是直接跟他說:“這個案子不能退補。”
辛建沒有去接卷宗:“證據不足。”
兇器沒找到,供詞前後矛盾,不說其他人,就是之前趙孫提到的那個讓他去路口等的朋友,也該核對一下。
“證據不足,你就跟付志去補足。”
說白了,這案子不能退回公安局。
檢察院跟偵查部門雖然說起來是互相負責的關係,但是一旦真頂起來,非暴力不合作什麼的,只是惡化兩邊的關係。
辛建有點不爽:“我們檢察官都去做偵查了,警察難道只負責撒嬌?”
大家各司其職,鬧什麼脾氣。
處長對他那張嘴只能無奈的瞪他一眼:“這麼多話還不如想點辦法,這案子上面挺關注的。”
畢竟關係到了逼供,情況可重可輕。
辛建現在一聽到上頭這個詞都會習慣性皺眉,之前被強制學習的事情他還沒忘。
不甘願的拿過卷宗,他放在手裡顛了一下:“那給我們多配一個人。”
就他跟付志兩個人得忙死。
“行!李磊那小子給你們。”
“他?他能幹嗎?”
檔案室呆了那麼久,估計早退化了……
處長瞪了他一眼:“開車總行吧!”
再怎麼說李磊也是真正的刑警出身。
知道沒商量的餘地,辛建拿了卷宗就出了辦公室,路上遇到付志去影印室,揚聲叫了一聲:“處長體恤我們工作辛苦,給配了個專屬司機。”
付志拿著一疊卷宗拐進影印室,頭都沒回:“誰啊?”
“李磊。”
辛建的語氣有點幸災樂禍。
結果他剛說完,旁邊的辦公室探出一個人:“叫我幹嘛?”
果然白天不能說人,晚上不能說鬼。
辛建揚了下眉拍拍李磊的肩膀:“從今天開始,你要跟著哥混了。”
李磊沒搭理他,只是看了回頭的付志一眼:“你早上又喂他吃什麼東西了?”
“三鹿嬰幼兒奶粉。”
付志咧嘴一笑,轉回去繼續影印口供。
第 6 章
處長把李磊配給辛建他們查這個案子,李磊在大概聽完了辛建的描述後,反應是把卷宗往桌子上一扔:“逼供?電視劇看多了吧?”
要是在什麼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小城市也就罷了,他們這風口浪尖的,逼供?誰會這麼吃飽了撐著找麻煩。
“所以你傾向於相信孟軍的話?”
“不是我相信誰,而是這事情不是明擺著的?趙孫這就是鐵證如山,翻什麼翻!”語氣裡不乏不爽。
辛建看他的樣子笑了笑:“既然你這麼肯定,那你就負責把這案子釘死了吧。”他敲了一下桌面:“只要你能找到兇器,趙孫就算有三張嘴,也被判定了!”
“兇器?”
李磊下意識的覺得這不是好活:“那你們呢?”
對他的問題,辛建看了一眼付志,後者一臉的茫然。
實際上,辛建跟付志去了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