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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暖暖地笑著,笑完才說:“哦,你醒啦,我叫了‘小江南’的外賣,隨便吃點,然後出去逛逛,好不好啊?”
下午他們開車到郊外去兜風,看到不錯的景色就下來拍幾張,拍完又上車繼續開,就這樣游到晚上回城,吃過飯,買些東西,大約十點左右,邵凌軒又帶時朗去昨天那間酒吧。
時朗不禁問他:“你常來?被狗仔拍到怎麼辦?”
邵凌軒笑了,酒保也笑著說:“反正他都承認出櫃了,拍到就拍到唄,正好說明他不靠性向炒作!”
時朗有點吃驚:“什麼時候?”他有些日子不看新聞了。
“幾個月前吧。”邵凌軒面色自若地喝酒,酒保又多嘴,說:“去年的八月!八月二十四號!”看來他是邵凌軒的粉絲。
八月二十四是時朗生日,所以邵凌軒在酒保離開後特意加了一句:“和你無關,真的。”
這次比昨天喝得多,但時朗後半夜就醒了,雖然頭還是痛,但怎麼也睡不著,他到書房上網,開啟國內最大的娛樂網站,搜尋邵凌軒出櫃的帖子,訊息沒有他想象中那般鋪天蓋地,超過500回覆的只有幾個帖子,其中最高的一樓,題目叫《舉世皆從忙裡老,誰人肯向死前休——從最新最熱的一位說起,細數明知難有善終依然正視自己性向的那些明星》。
在娛樂圈,你就算是GAY,也不能說死,因為你一旦公開承認了,就再也沒有掰回來的可能——所有異性都會下意識和你劃清界限,你的身上會打上此人純系異端的標籤,別人是不會咬你,可是永遠不會親近你。你最好不要後悔,後悔除了讓你痛苦之外,沒有任何用處。
但是,這樣的舉動,卻也極為有效地吸引了同類的靠近,我不要浪費生命,在繼續等待甄別上,劍有雙刃,你得非常強大,才能在無休無止的寂寞中,迎接只有你能看見的曙光。
以上內容摘自邵凌軒部分部落格。
筆者很驚訝啊!雖然媒體早就懷疑過他的性向,但畢竟沒有逼問過他,能這麼大方承認毫不避諱,讓筆者不由得意外,但是!邵凌軒是誰啊,話題王子啊!耍過大牌,也打過耍大牌的導演,和黑幫幹過架,一個人單挑整個劇組,爆過自己的料也爆過別人的,像娛樂圈裡的一顆定時炸彈,出過書,有過神經病的傳聞,跟經紀公司鬧過不和,跟家裡都吵翻過,甚至甚至,連自己的粉絲都罵,就差沒給證實來自火星——這樣一個人說自己喜歡異性,有什麼奇怪的嗎?他好像生來就是娛樂大眾的,大眾這時候想要一個喜歡同性的明星,他說
他就是,他幹出這樣的事來一點也不奇怪吧!
筆者去看了他寫的書,《曾經風華——寫給老了以後的我》,是用雙語寫作的書!筆者不是中文系或者英文系畢業,閒來寫點小品發部落格自賞的水準而已,別說大文豪的書了,就連學長學姐的,筆者都不敢挑刺,筆者唯一敢於嘲弄譏諷的,就是這些三不五時出個書撈錢的明星,但是看了《曾經風華》,和《曾經風華》的評論,筆者不得不說,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那就是沒有人質疑他的話的真實性。
所以,再回頭來看看他對媒體說的,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喜歡過一個異性了,這句話,應該是真的。他還說,我希望女孩子們不要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你們很好,只是你們都在對岸,不在我的路上。
看得筆者都有點心酸,於是忙去找了找和他有過糾葛的同性。
時朗看到這裡,突然手一抖把頁面關閉,他怕再看下去,就會看到柏嵐。
中午吃泰國菜,時朗想起自己兩天沒回家了,家裡也沒有來個電話問一問,不禁有點走神,邵凌軒夾了塊鴨柳給他,低聲說:“你要是想一個人清淨清淨,就住我那裡好了,初七我就要去英國上課,三個月才能回來,你就當幫我看房子。”
時朗愣愣地看了他一眼,腦袋裡一片空白,但邵凌軒誤解了,他歪著頭想了一會兒,歉然笑道:“你怕媒體寫我們同居?放心,你都淡出了,他們沒興趣寫的,而且我只要說一個理由觀眾就沒人信了!因為你都結婚了。”
時朗說:“我這樣……算什麼?”
邵凌軒“啊”了一聲,問:“什麼算什麼?”
“喜歡男人,卻去結婚……我算什麼?”
邵凌軒聽了,愣一愣,然後站起來,去把屏風外面的簾子拉上,回來坐下後握住時朗的手:“你結婚,不是為了自己,你是為了羅曼瑩,為了你媽媽,不是嗎?你想忽略自己滿足她們,柏嵐也是這麼想的吧,忽略自己成全你們,可是你們共同的下場,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