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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兇手肯定是有家室的人,為了逃避責任,所以殺人滅口!”
“兇手說不定就是在床上一邊做愛,一邊掐著受害人的脖子,殺死了她。”
“沒錯!你看死者的穿著,什麼‘無領衣服’,‘淺粉色褲子’,給人的印象就是睡衣睡褲嘛!”
“那也不一定噢,農村女孩也許就會這麼打扮。死者不是穿著自己做的布鞋嗎?城市裡的女孩哪個會做鞋?只有農村女孩才有這份手藝。”
“即使是農村女孩,也不會把那身行頭當作外衣,那肯定是內衣!”
“一般女孩子是不會穿著睡衣睡褲見男人的,除非她跟那人關係親密。”
“而這個跟她關係親密的人,就是她的情人兼殺害她的兇手!”
在煙霧騰騰的斗室中,人們聽憑自己的想象力自由馳騁,一步步向真相靠攏。
第47章 橋涵中的冤魂(三)
更新時間2013…1…17 10:49:31 字數:2969
賀章林拍了拍楊建平的肩膀。“老兄啊,你說兇手有沒有可能是女人?死者臨死前穿著睡衣睡褲如果見的是女人的話,也就沒什麼奇怪的了。不是嗎?”
“絕對不可能是女人!一具屍體加上一床蓆子,至少也得有七、八十斤重。除了‘母夜叉’,沒有哪個女人有辦法扛著它走上幾公里路。”楊建平再次展現了與他人不同的偵探頭腦,用數字說話。
“她幹嘛要扛著屍體走幾公里路?她可以用腳踏車來搬運啊?”魏河舟搶白道。
“好,就算你的女殺手有腳踏車吧,可是在從宿舍到達腳踏車之前的這段路,她得自己用人力扛著或者抱著吧?那可是將近兩米長、重達八十多斤的物體啊,這一般女人幹得了嗎?”楊建平冷哼道。
“且慢,楊大偵探!你之前所說的‘幾公里’,到底指得是哪兒到哪兒呢?”張曉書挑著眉問道。
被他這麼一問,楊建平頓時傻了。
他所說的“幾公里”,當然是指清鋼廠到發現屍體的距離。但是這樣一來,就意味著他認為兇手是清鋼廠的人。可他腦子裡壓根兒就沒有這麼考慮過,所以一時間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
“可我們廠並沒有人失蹤啊。”唐華提醒道。
“就算兇手是我們廠的人,但死者也不一定非得是我們廠的職工。她可以是兇手老家的某個秘密情人,因為懷孕了找上門來。”
“按照我們的分析,如果兇手是我們廠的人,那他就是有家室的人。我們廠有家室的人不多,這回破案容易多了。”
“兇手不可能是我們廠的人!”賀章林反駁道。
他之所以如此言之鑿鑿,是因為前不久,為了進行體能訓練,他曾經帶著他的民兵小分隊長跑到“彩虹谷”以遠的地方,那時他們才知道那裡正在修建一座橋。
他振振有詞地說道:“拋屍地點離我們廠有四、五公里遠,廠裡的人平常根本不會往那個方向去,至少在彩虹大道修好之前不會有人去那裡。在彩虹大道開工前,那裡是一片荒山,既沒有人家也沒有店鋪,上那兒去幹嘛?修路的時候,那裡給挖得東一個坑西一個坑,亂糟糟的,更不會有人去那裡了。所以我們廠根本沒有人知道有這麼一座橋,又哪裡會知道有什麼涵洞呢?更不用說還會想到要把屍體藏在橋涵裡!”
“兇手和死者會不會都是附近村子裡的人?”
楊建平十分肯定道:“不會!如果是村子裡的人乾的,村子附近到處是草木豐茂的山林,隨便找個地方挖個坑把屍體埋了,豈不是省事多了?何必眼巴巴的扛著屍體跑上十幾公里路來拋屍呢?”
“這也難說啊。把屍體弄到那裡雖然辛苦了點,但正因為遠離村莊,才不容易被本村的人發現,即使發現了,也不會立刻聯想到是自己村裡的人。電影和小說裡的兇手不是殺了人之後,往往都跑到大老遠的地方去拋屍嗎?”
“可是那座彩虹橋距離附近的村子有十幾公里呢,村裡人平常很少到那裡去,怎麼會知道那裡有個涵洞可以用來藏屍體呢?”
唐華不同意這種說法,他細心地指出:“誰說沒人知道?這彩虹大道佔用的地,難道不都是那村裡的嗎?至少大部分是村裡的。我們廠肯定要跟村裡去協商什麼拆遷啊,賠青啊。對了,還有招工指標呢。中央不是有檔案規定嗎,凡是動到農業用地的建設專案,都要按一定的用地規模解決農轉非用工指標。所以,村裡多多少少都會了解到一些情況的。還有,據說那座涵洞就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