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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但是他知道,這個男人已經很不開心了。
這次拜訪毫無成效,這個美麗至極的男人連“冷血動物”都稱不上,他簡直是個毫無人性與感情的人偶。被“請”出門後,兩個人一聲不吭互不理睬地回到了住處。
“羅彬,你聽我解釋——”
率先進門後就沒有回過頭的謝羅彬忽然抄起一隻花瓶,掉過身就對著郝透砸過去。幸而男孩躲閃及時,花瓶碎裂在了地上。
“好了。我舒服多了。”謝羅彬輕輕籲出一口氣,然後衝自己一臉驚魂未定的戀人溫柔一笑,“現在我們可以繼續談那個殷之純——他是你前一任的男朋友?”
“不,不是。我對他來說……只能算是床伴。”在心裡掂量了一番這個稱呼,郝透努力地將自己的不甘心掩飾得毫無痕跡,對自己的現任戀人說,“他有男朋友的。”
“然後?”
“死了。”
☆、7、好似一尊炮(2)
殷之純的戀人是個警察,名字叫作夏左泉。
大他十歲,警隊中的佼佼者。五官不算出眾,比不上輪廓歐化的英俊男人謝羅彬,更別提連上帝也忍不住傾慕垂憐的殷之純。唯有氣質乾淨如泉水,一雙異常明亮溫暖的眼睛,濡著一種純淨無比的天空藍,凝神看人之時彷彿滿目陽光。
笑起來也不賴。
※ ※ ※
那個時候殷之純還沒有成名,終日混跡街頭,偶爾偷盜或賣''淫。在一些年齡稍長的“朋友”的慫恿與脅迫下,玩起了地下音樂,一日三餐都是廉價的過期的食品罐頭。
一夥子青年過著一度風靡於美國的公路電影般的日子,耽於亂''交的快''感與狂野的夢想。為了找錢錄製唱片,他們喝空了高堆如山的酒瓶,壯膽後結伴去搶劫一家雜貨店。用一根鐵棍砸暈了雜貨店的老闆與夥計,搜奪而去為數不多的錢財,順又抱走了大包小包的膨化食品和巧克力。警察聞訊趕來時,他們丟下被強行拽來望風的殷之純跑了個乾乾淨淨。
因為警察們懷疑他將搶來的東西藏在了身上,所以一擁而上脫光了他的衣服。
街上傾盆大雨。
裸體的十七歲少年,面板潔白剔透得宛如浸於湖水之中。
警察們很快掃興地發現那具單薄的身體什麼也沒有,而少年的眼神純淨無辜楚楚可憐,似乎也沒有跡象將他與那群搶劫犯歸於一夥。解氣般地拳打腳踢一陣,烏拉烏拉著警笛,撤了。衣物被離去的警察們踩踏得滿是泥漿,赤身露體的殷之純蹲在地上,穿自己那雙因為身體不斷髮育而有點偏小硌腳的靴子。腳趾擠在一起,長滿紅腫的水泡。
“嗨,陌生人。”一個沒有離開的年輕警察走上前來與他說話,開了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朝靴子裡吐口唾沫再穿上,它們就再不會硌疼你的腳。”隨後他用堅定的聲音祛除少年的恐懼,他說,你放心,我會告訴上頭,嚴懲那群混蛋。
從雜貨店裡取出一條毛巾毯,溫柔裹住了那削瘦的肩膀。
肩膀上的重量讓少年不由自主地輕輕一顫,仰起臉,難以自拔地長久凝視起那雙無比溫柔的眼睛。任何讚頌都顯得詞不達意,顯得膚淺和沒有價值。無法遣詞造句來描繪那雙眼睛以及透過它們所感受到的溫度,他想起了一個死在妓''女家中的詩人:
在你還沒有消失……轉動著的你的目光,曙光把它捧入藍天……
一番欲言又止的掙扎,吞吞吐吐的音節粘上了嘴唇,他用同樣的口吻向對方打招呼,“嗨,陌生人。”
“你叫什麼名字?我們是不是哪裡見過?”夏左泉笑了笑,想了想後自問自答,“沒準我們相見於彼此小的時候——我竟覺得與你似曾相識。”
一道日光碟機逐了密佈的烏雲,徘徊天際的幾株光線像花盤碩大的葵花,隨同黃昏將至的重軛接連倒伏向地面。周遭的一切都渲染著猛烈而溫暖的金黃。
含在口中的話像在他的舌尖打了幾個迴旋,當時還沒有終日化著粗黑眼線戴著金色隱形眼鏡的少年最後說,“我叫殷之純,我很糟糕。十歲時被鄰居男人雞''奸,十五歲時誘''奸了他六歲的女兒作為報復。”
“這不算什麼,”雨中,仍是不滅不熄、暖如篝火的一個笑,“我也做過一些很糟的事。”
“比如?”
“曾以為衣服上那種彩色的扣子是糖果,扯下來吞下去後,差點自我謀殺。”
這句話說完,年輕警察徑自大笑起來,側過溼透的身體去與同樣溼透的少年抵頭相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