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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深紅色,而是正紅色,也就是中國紅,“不成,太豔麗了。”
雖然這紅色經常有人穿出來,並不一定是喜慶日子穿。但凌蔚總覺得彆扭。
“瑾堂,恭喜!”黎膺從小門裡走出來,手裡拿著一匹布料,“你的衣服都太素了,還是重新做一身吧。這一種絳紅絹布上供的不多,我也只得了兩匹,一匹已經做了衣裳,正好還剩一匹。你可千萬別嫌棄。”
“怎麼會嫌棄?這太貴重了吧。”凌蔚連忙接過布匹。以皇帝陛下對黎膺的寵愛,黎膺都只有兩匹,那宮外其他的人肯定一匹都不可能有。那麼自己用這布做了衣裳,豈不是和黎膺情侶……呸呸,基友裝了,想想好有點小激動。
“不過是一匹布,就是用來做衣服的。”黎膺見凌蔚喜歡,自己也歡喜,“我總不能做兩套一樣的衣服。”
馮寧和任升對視一眼,相顧無語。
誰家不是一樣顏色做好幾套衣服?怎麼就不能做兩套顏色一樣的衣服了?做不同樣式的不成嗎?
而且,老爺啊,誰剛才說的絳紅色太豔麗了?現在怎麼就不說這話了呢?
算了,做下人的,還是閉嘴吧。兩位老爺,愛乍地就乍地,下人們只要聽話好好幹活就成了。
嗯,最多心裡吐槽一番而已。
☆、第三十九章
古代的衣服都得手繡,其做工時間之長,就可以想象了。
但是若是家裡養的繡娘多,又不需要整體性的花紋,加工加點,衣服也可以做的很快。
黎膺那一匹布之所以那麼珍貴,是因為在織的過程中,就已經織入了花紋,而且全是同色系,非常考驗手藝,皇帝幾乎不會拿出來賞人。這布料本身是祥雲紋路的,只要在領口、袖口、衣襬處繡上一些裝飾用的祥雲或者藤蔓的花紋,就已經非常華麗了。
因著趕工,黎膺信不過凌蔚家那幾個繡娘,就讓王府的繡娘一起加入進來,一件一副很快就做好了。凌蔚一試,感覺臉懆的心慌。
這顏色也太華麗了,雖然說大街上穿豔色系的貴公子還挺多的,但是他就是不習慣啊。總覺得再背一朵大紅花,就可以拜堂了。
不過除了凌蔚自己之外,所有人都說衣服好,連黎膺也這麼說。凌蔚又捨不得這一身貴重的新衣服,便還是在鹿鳴宴的時候穿上了。
在凌蔚穿越前的歷史中,鹿鳴宴本應於鄉試放榜次日,宴請新科舉人和內外簾官等,歌《詩經》中《鹿鳴》篇,稱“鹿鳴宴”。但在本朝,鹿鳴宴則在放榜十日後。
凌蔚想想,也覺得有道理。這考試加等待放榜,學子們一個個都精神萎靡,走路都打著旋兒。若是放榜第二日就去鹿鳴宴,說不得一個個連強打精神都難。這休息了十日,好歹也緩過氣來。大家精神抖擻的參加宴會,也熱鬧些,看著也舒服些。
而當考卷可以公開販賣之後,放榜後第二日朝廷就會販賣前幾名的考卷,所得收益,有一部分就用於鹿鳴宴,還減輕了朝廷的負擔。有個十日的期限,也算是為鹿鳴宴籌錢。
當然,此舉被一些朝中大臣大呼為有辱斯文。但是被駁斥道,這讀書人筆墨紙硯都得要錢,既然你覺得用錢買有辱斯文,那你就讓那些店鋪都白送得了。這買賣字畫書籍都被認為是一樁雅事,用雅事所賺得的銀錢來舉辦讀書人的盛宴,當然更是一樁雅事。
這論調有理有據令人信服,所以鹿鳴宴的籌資就這麼定下來了。
今年出了凌蔚這一朵奇葩,卷子賣得特別好。特別是其經義和詩詞兩份試卷,更是賣的脫銷。所以凌蔚算是這次鹿鳴宴最大的功臣了。主持的官員看見凌蔚,也笑得跟牙疼似的。
凌蔚:“……”
不應該笑得跟朵花似的嗎?
“凌解元,幸會幸會。”一清瘦中年男子對著凌蔚笑道,“在下焦成,字大成。”
凌蔚拱手:“焦亞魁,幸會幸會。”
焦成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凌蔚還知道自己的排名。他還以為這種天才人物都是眼高於頂,不會看在自己排名一下的人物。他的笑容變得親切許多:“凌解元直接稱呼在下的字就好。”
字?大成嗎?這聽起來總覺得充滿了鄉土氣息啊。凌蔚眨了眨眼睛,笑道:“大成兄也可稱呼我的字。”
凌蔚字瑾堂,這個早就傳遍了,他就不用再介紹了。
“凌解元好狂妄,居然不用謙稱。”旁邊一讀書人不知道是不是傻的,突然冒這麼一句。凌蔚還沒覺得什麼,倒是把焦成懆的不行。
凌蔚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