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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如此。”黎膺道,“若瑾堂還有其他賺錢的法子,也可告訴我,我仍舊分一半給瑾堂。”
“……那多不好意思啊。”凌蔚摸了摸鼻子。
黎膺道:“若沒有瑾堂,我也想不出這些法子。我不過是出些人力物力,若是瑾堂自己做,也是能做好的。”
雖然黎膺這麼說,凌蔚哪聽不出來幫助之意?凌蔚有些感動。秦|王爺果真是個好人。雖然秦|王爺或許真的不缺這點錢,但是這對他而言,無異於雪中送炭。
雖說分家後他被分了不少東西,但是因為父母還在世,父母的東西大部分自然不可能分給他。他能分得的也就是京中的一些產業和一些金錢。
凌蔚剛看到自己得到得東西,還很高興。待自己真的分家出來,開始人際往來之後,才發現,這錢,花起來,真跟流水似的,嘩嘩譁就沒了。
而大戶人家家中都有存糧的習慣,以免遇到天災*,顆粒無收的時候。特別還沒安定多少年,各家各戶都把存糧作為重中之重。凌蔚分得的田地還沒倒收成的時候,他現在吃的糧食還是當初分家的時候分得的。
若是父母雙亡,家中的私產,他和凌韞應該一人一半。但父母皆在,這分多少,都是父母說了算。雖說一般而言,父母都會在表面上做到公平。
但是凌梧不是一般人。
一般人也不會在自己還活著的時候把優秀又得帝寵得兒子分出去。
所以凌蔚所得的東西其實是非常不公平的。凌梧自己留下了大部分的財產,只把京中的土地和店鋪分了一半給凌蔚。而魯國公府的根基在東南,京中的好田地和好地段的店鋪沒多少。
而財產銀兩,什麼有價值的珍寶,凌蔚一樣都沒得到,凌梧還要留著自己用呢。所以凌蔚只得了一百萬餘萬兩的銀子和五十餘萬貫銅錢。而這其中大部分還是常樂公主知道分家的事之後,從嫁妝中拿出壓箱底的銀錢補貼的。若是按照凌梧的分法,凌蔚最多隻能有三四十萬兩銀子。
常樂公主手中的嫁妝中有不少珍寶,但她自己跟著凌梧這個腦袋有毛病的人,每日都過的都如履薄冰,手中不能沒有東西。她死後,嫁妝當然會平分到兩個兒子手中,但是死之前,無論是凌韞還是凌蔚,都不可能打自家可憐的孃親手中東西的主意。
常樂公主能拿出那麼多銀錢給凌蔚,已經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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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間,交易基本上都用銅錢,銀子只有購買大宗物品(如大量的田地房屋)或者納稅的時候才會使用,並不在民間作為流通貨幣。這時候晏朝的銀礦開採並不多,所以銀子和銅錢的兌換比清初的時候還貴一些,一兩銀子,能兌換約一貫半錢,及一千五百文左右。二十兩銀子,都可以讓小戶人家舒舒服服過一年了。
所以凌蔚之前還以為自己會過的很滋潤的。
然而並不是這樣……因為他的底子實在是太薄了,每年人情往來都是一大筆錢,無論是莊子還是鋪子的收益都不夠他的花銷,雖說現在看著還風光,但是寅吃卯糧總不是個辦法。而當他科舉做官之後,結識的人越來越多,所花銷的也越來越多。其他不說,那些逢年過節送的物品甚至珍寶,他自家沒有,全都得用錢買。
但開源節流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這個時代的收入,官員的俸祿只是很少的一方面,多是田地和店鋪的經營(當然店鋪都是掛在下人名下),還有其他商人“掛靠”之後給的“孝敬”。
而京城中勳貴眾多,一根竹竿砸下來,就能砸到兩三個官員,那能分的利益都分得差不多了。家中有錢的商人早就找好了投靠的人家,而好的地段的商鋪和好的土地也早就在別人手中,是拿錢都買不到的。
至於在外地買土地,凌蔚京城中的人和事都沒理順,實在沒有那個人力和精力去外面開拓財路。
凌蔚倒想節約一些,但他這種常進宮的人,穿寒酸了那是大不敬。何況自己本身分家後就有些人看不上了,若再在外面沒做足了底氣,那可能就有不長眼色的人欺負上門了。
想想也真是傷心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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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蔚並不知道黎膺手下的茶園有多大規模。在他想來,黎膺常年在邊疆,也不像是善於打理俗物的人。特別是茶園這種打理起來費時費力的東西,估計更不喜歡吧?不過無論收益有多少,對他而言,都是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