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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氏見了紅樺,得知是靖王送給女兒的侍衛,歡喜他對女兒的用心還來不及,哪裡會有反對。
至於顧景吾,後院中事向來少過問,只由妻子安排,自然也沒有異議。
第二天一早,章家狐妖一案便有了結果。
☆、36|35。5。02
此事要從舊年年底說起。
臘月時,通州縣一家姓田的佃農走失了兩隻雞,幾日後在田間尋回。
這原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
偏偏當地的大地主李員外硬說那雞是他家的,認為田老爹偷盜。
誰家養雞也不會故意在身上做出記號,雞不會說話,於人就變成有嘴說不清的事情,誰的聲音大,誰的後臺硬,那便是誰的。
李員外早年給大兒子捐了個官,正正巧是通州知縣,自家人當然向著自家人,過堂一審,便判定田老爹偷雞,杖責二十大板,不但要還雞,還要賠償十兩銀給李員外彌補損失。
前文有述,元和年間,大殷的田地不過二兩銀子便可購置一畝,若田家能拿出十兩銀,早就買田購地,何需做個任人欺凌的佃戶。
有道是,富在深山有遠親,窮在鬧事無人問。田家這樣的家底,還肯來往的無非都是和他們同樣的佃戶貧農,便是借也借不到這許多銀錢。
田家大姐兒年方十八,是遠近鄉里聞名的一朵花兒。李員外心思十分活絡,便提出父母債、子女償的辦法,強拉了田大姐回家做姨娘。
至此,還有什麼不明白呢,人家早就惦記上了自家姑娘……
田老爹年五十有餘,之前生受二十大板已是內傷外患,如今又氣又恨,怒急攻心,一口血噴出,就此人事不知,米水不進,拖延不過三日,便一命嗚呼。
田大姐得到訊息,當晚就在李家宅子裡自縊了。
田大嬸連續喪夫喪女,一病不起。
田家二姐兒才十六歲,小時候在縣城的武館裡頭打過雜,是個性子烈又有主意的姑娘,烤了乾糧背上包袱便進了幽州城,到知府衙門前擊鼓鳴冤。
誰知知府大人在李知縣捐官的事情上得過好處,此時自是不肯受理,判田二姐造謠生事,誣告縣官,打了十個板子將人扔出府衙外面。
田二姐不屈不撓,養好傷,再次進城,直奔著藩王府第而去。她存著一股子魚死網破的打算,便是告不倒知縣知府,也要讓朝廷知道他們的昏庸,誰知王爺沒碰到,撞上的還是官官相護的其中一個官——幽州提刑按察使章和浦。
章和浦一心盼著早日調任京官,當然不肯揭露自己治下有貪官。
田二姐因在武館裡學過三招兩式,比之其姐更有一番康健生動之美,章和浦素日裡見多了弱柳扶風的美人兒,如今乍見個不一樣的,動了心思,嘴上說著會為她伸冤,連哄帶騙霸佔了姑娘當姨娘。
田二姐初時不察,信以為真,對章和浦萬分感激。
可眼見數月過去,翻案之事卻久久不見動靜,她心中自也起疑。
到六月裡田大嬸去世,她辦好喪事,便與章和浦攤牌。
章和浦露出真面目,田二姐悲憤交加,父親與姐姐的有冤難申,有仇難報,自己被騙,失去清白,母親也死,從此再無牽掛,當初搏命一般魚死網破的念頭便又萌生。
於是,夥同武館裡相識的武師,在雨夜裡裝神弄鬼,將章家滅門。
田二姐不信,按察使大人家出了命案,還能有人裝作無事發生?
然而章和浦當初並未在官府登記納妾書,除了章家眾人,無人知道田二姐其人的存在。顧嬋等兩女雖聽章靜琴唸叨過,但到底不會參與仵作驗屍收屍,是以沒人知道死人裡頭少了個姨娘,自也不會有人懷疑到她頭上,只當無頭案那般處理。
田二姐這才在中元節那日又鬧事一場。
韓拓那日並非有意涉入案中,他去幽州大營巡視歸途中正巧撞見,便派近衛跟蹤查探。
田二姐從頭到尾沒打算過逃離,被捉住後連審問都不必,自己主動將所有事情一一道來,詳盡得不能再詳盡。
自此按察使章和浦家滅門一案水落石出,而牽涉其中的幽州知府與通州知縣,或降職或革除,三個官位也各有新人到任,不再細說。
章靜琴的失魂症在中元節那夜不藥而癒,家人七七之後,便動身隨舅父前往山西大同府。
啟程那日是八月初十,顧嬋和馮鸞前去送行。
官道兩旁種著參天銀杏,此時葉子黃透,撒滿一地金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