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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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應琚受命之下,當即親赴大獄察看丁文彬的健康情況。他發現丁氏說話時氣短,精神極度萎靡,恐怕支撐不了幾天,於是立刻命令濟南知府等當天佈置法場。乾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午時,丁文彬被架上囚車,押赴法場,在萬頭攢動中被綁上木樁,接受千刀萬剮,在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下來之時,他口中尚且喃喃有詞,唸叨上帝的恩諭。
據不完全統計,乾隆一朝,類似丁文彬這樣的瘋子文字獄多達21起。前面提到的王肇基,也是一個精神不正常之人,所獻詩聯詞句不通,思維混亂,連乾隆都認為“竟是瘋人而已”。然而這些瘋人沒有一個逃過了皇帝的法網。其中7起案件,瘋子被凌遲處死,瘋子的親屬也被連坐,或者處以斬監候,或者被賞給功臣人家為奴隸。另外14起被從輕處理,不過即使從輕,也基本都是“斬立決”或者“立斃杖下”。
乾隆朝另一類超出了普通讀者理解能力的文字獄是“圖碑類”文字獄。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八月,福建的一個小販李浩,來到浙江省販賣圖文碑記,被浙江瑞安“城管”也就是差役搜查,繳獲了他所販賣的《結盟圖》《懲匪安良圖》《孔明碑記》,報給縣令。其實販賣這些東西,就像販賣財神像一樣普遍,並不存在什麼風險,因為這些東西無非是民間勸人向善的宣傳品。《結盟圖》是勸世人遵聖守法的,《懲匪安良圖》勸壞人棄惡向善,那《孔明碑記》中除了一句“兩兩相爭不見天”略覺刺耳之外,也不過是一些荒誕不經的預言,並沒有什麼犯上作亂之意。據李浩稱,這《孔明碑記》的來頭可不小。據說這一年二月二十八,狂風大作,暴雨傾盆。風雨過後,廣東東山寺院裡出現了一塊石碑,碑文是諸葛亮所題,內容是預測未來吉凶之事。百姓都說是諸葛亮顯靈,因而紛紛傳抄。
按理,販賣勸善文字之事本不值一問,然而官員們都知道在乾隆朝既然案子事涉文字,就要寧左勿右,否則皇帝怪罪下來吃不消,於是經巡撫、總督,直報到皇帝那裡。皇帝果然對這件事十分重視,批示“知道了,從重定擬,不可姑息”。
掌握了皇帝意圖,地方官立刻興起大案,追查數省,牽連多人。在辦案過程中,皇帝還特意囑咐,“絕不能叫一個罪犯漏網或者自殺”,可見其草木皆兵之心態。
這個案子的最後處理結果,在檔案中並沒有記載。但是以乾隆處理文字獄的一貫手法,我們不難想象又有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乾隆朝的這些文字獄乍一看來實在無法理解。乾隆的處理方式,似乎只能用“喪心病狂”四個字來形容。閱讀這些文字獄檔案,讓人不禁懷疑瘋了的到底是乾隆還是“案犯”。
對乾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這個人本身並不荒唐。他性格理智堅毅,處事精明細緻,智商情商都很高。這樣一個人,何以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事來?
其實在文字獄問題上,乾隆曾經非常通達理性,甚至還稱得上寬容大度。
眾所周知,乾隆的父親雍正在位期間曾經制造了多起著名的文字大案,比如呂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等。就像對父親的許多其他做法不以為然一樣,對這些文字大獄乾隆也一直腹誹不已,即位後立刻撥亂反正。雍正誅殺汪景祺,一直把汪的頭顱懸於菜市口示眾。乾隆以京師首善之區,懸掛人頭“有礙觀瞻”為由,命人取下掩埋。接著,他又赦免了呂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中許多被牽連之人,放還了查嗣庭、汪景祺的親屬,一時天下讀書人如沐春風,感激涕零。
為了剎住文字獄,乾隆還採取了一個非常有力的措施:他規定以後凡舉報文字之罪者,如果舉報失實,一律按誣告罪反坐。
這一下,文字獄風潮一下子被剎住了。從乾隆即位(1736年)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大清王朝文化領域風平浪靜,波瀾不驚。唯一可以稱得上文字獄的就是謝濟世私注經書案,而這個案子恰恰凸顯了乾隆的寬容。原來,謝濟世才華出眾,卻性格倔強,雍正年間,他認為朱熹所注四書有許多錯誤之處,遂自注《大學》《中庸》,“自逞臆見,肆詆程朱”,因此被罷官治罪,發配西域。乾隆即位,召他回朝,他迂性不改,把自撰的《大學注》《中庸疏》加以整理,又獻給乾隆。乾隆雖然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