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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趴在地上的A先生的身上,掐死了他。
在這中間,A先生的妻子B夫人端來茶水。蛭川本來以為家裡只有A先生一個人,沒想到他妻子也在。她看到了蛭川襲擊A先生的場面,手中的兩個茶碗掉在了地上。蛭川離開A先生,去襲擊B夫人。最終蛭川在走廊撲倒了她,之後也掐死了她。
在擦出了菸灰缸的指紋以後,蛭川開始搜刮屋內的東西。但都沒發現什麼像樣的玩意兒。蛭川想如果再這麼磨磨蹭蹭下去的話,可能會被人發現。於是就在客廳發現了一個女士包,裡面的錢夾內有數萬元現金。蛭川拿走錢以後,從現場逃走了。
在犯下如此幼稚的罪行之後,蛭川也根本沒想到自己會被抓。第二天也一樣去上班了。
發現事件已經是兩天以後了,A先生的朋友夫婦去登門拜訪時,不出意外發現了二人,於是立即報了案。
從立案到逮捕幾乎沒花多少時間。調查員很快就去了工廠。蛭川聲稱自己雖然見過A先生,但是在收取費用之後就離開了。他那時覺得自己擦出了菸灰缸上的指紋,所以並不擔心,卻全然沒有考慮到皮包上的指紋。他可能從沒想過自己在皮包上留下了一枚指紋。當知道了自己的指紋被發現了以後,當即承認了罪行。
在審判時,蛭川到底有沒有殺意成了爭議的焦點。B夫人的案件可以認定是有明顯的殺意。但是辯護方主張A先生一邊的情況應該是傷害致死。A先生的直接死因是腦出血。也就是說蛭川憤怒的時候進行的第一次攻擊導致A先生的死亡,而且那次攻擊應該是沒有殺意的。
被殺的只有一人,導致另一人死亡是,兇手並沒有殺意——在40年前,兩者有很大區別。也真是因為缺乏計劃性,所以檢方在請求死刑時也多有躊躇。
就這樣,蛭川和男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小夜子的手記,這些話都是聽A夫妻的侄女說的。這對夫妻本來有個兒子,但十年前得了癌症去世了。兒子的妻子,好像也沒有聽自己的丈夫講過相關的事情。
這個侄女,實際上是A先生妹妹的女兒。她當時20多歲,所以對於事件記得很清楚。但關於審判的事情,可以說是一點都不記得了。下達判決的經過也是她的父母告訴她的,然而她的父母知道的也不清楚,有些事情也是後來聽人說的。
小夜子這樣寫道:
“殺害A夫婦的犯人最後到底被判了怎樣的刑罰,還有那人之後的行蹤,死者家屬中誰都沒有把我知道全部情況。親戚就不用說了,就連A夫婦唯一的親屬,他們的兒子也對此事一無所知。
他們的兒子和親戚都希望能下達死刑判決。當然,他們也相信判決的結果真的會是這樣子的。然而,不知為什麼,死刑判決被迴避了。等判決結束後很久,他們才知道,罪名已經從殺人罪變成了傷害致死罪。
A夫婦的兒子在被報紙記者問道感想時,他回答說:‘我希望他能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真反省,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
在那個時候,蛭川也沒有寫信表示謝罪,在那之後,這樣的信也不曾出現。”
小夜子似乎在千葉監獄努力調查了一番。但因為自己沒有什麼關係,只是一個不知名的自由作家,所以還是有些無法觸及的地方。“本來想要找當時的獄警瞭解情況,但很遺憾最終還是沒能找到相關人物。”
這文章中,小夜子調查了怎樣的人才能得到假釋的機會。刑罰第二十八條這樣規定:“(前略)如果有悔改的表現,(中略)在被判無期徒刑的情況下已經執行超過10年的刑期的話,(中略)就可以予以提前釋放。”這裡的“悔改的表現”,是說犯人經過了深刻的反省,而且也不會再犯的意思。可是這樣的樣子到底該如何判明呢?
小夜子還見到了一名僧人,他是千葉監獄的教誨師。所為教誨,就是服刑人員向死去的被害人祈求冥福的儀式,每月舉行一次。教誨室是一件鋪著榻榻米的房間,大約能容納30個人,每次幾乎都是滿員。
這名僧人說,大部分的服刑人員都是懷著真摯的感情去參加的,但也不能排除有人為了得到假釋而裝模作樣去參加教誨。
小夜子還採訪了當時在千葉監獄工作的職員。那個人並不記得蛭川,但是他說:“得到假釋的機會,首先要在監獄內部顯示出反省的態度。至於認定假釋的工作則是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譯者注:原文為「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相關資料請移步:http://ja。wikipedia/wiki/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先來面試,只要委員們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