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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們在西七路找到了一家二十四小時開店的麥當勞,裡面暖意濃濃。林曉不一會就趴在桌子上睡著了,而我和陳穎兩人眼睛睜得老大,不知為何,腦袋比平時還要來的清醒。
她當時要了一杯咖啡,不停用攪拌棒攪拌,嘴角輕輕地抿著。我問她:“為什麼要離家出走?”
她不答話。等到咖啡逐漸冷卻,端起來喝了一口,才開口道:“我爸媽知道我喜歡石楠。他們說我年紀小,要好好學習考大學,不應該早戀。”
我點頭道:“他們說的很對。”
陳穎撇了我一眼,爆粗口道:“對個屁!”整個麥當勞裡她的聲音特別響亮,前臺幾個服務生扭頭過來,眼神詫異。
我低下頭,裝著喝飲料。
陳穎說:“不管怎麼著,我就是喜歡他。”
“那他喜歡你嗎?”我反問道。
陳穎聲音有些不確定,她說:“我不知道。”想了一會她繼續道,“有的時候我覺得他是喜歡我的,有的時候又覺得他對我一點意思都沒有。他那個人整天一張臭臉,像是誰都欠了他幾百萬似地。”
“你到底喜歡他什麼?那傢伙有什麼值得你喜歡的。一開始我就沒對他好印象過。”
“那是你不瞭解他。”
“陳穎,我只能說喜歡他是你白痴。從我遇見你們倆起,就沒見他對你好過。”
陳穎沉默了好一會,她說:“許景宇,你知道石楠生長的環境嗎?你知道他是如何一個人將妹妹撫養長大,又是如何去賺生活費、學費、畫具費?”陳穎這些話把我問住了,我搖頭。
原來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如此(炫)經(書)歷(網)之人。
陳穎說石楠母親在其五歲時因為不堪生活壓力跟一個臺灣男人跑了,父親常年酗酒,喝醉了,對著他和妹妹不是打就是罵,說他們兩個是野種,不是他的孩子,終於一天他父親酒精中毒死在酒吧的吧檯上。
從那之後,石楠就負起了照顧妹妹的責任。他畫畫特別有天賦,每個禮拜星期天都會去書院門文化街擺地攤賺取生活費。那便是她第一次見到石楠的地方。陳穎說她當時就是看到一個大男孩擺著地攤,手中拿著毛筆當場作畫,畫畫的不錯,引來好多人圍觀。陪她一起的爸爸便隨手買了一張,那張畫現在還貼在她臥室的牆壁上,是關於啟明星的描述。
她說許景宇你不知道他有多難,每天晚上在快餐店兼職到深夜,雙休日更是排地滿滿的。在你看著電視劇玩著電腦遊戲的時候,他還在為生活費、學費拼命。在你無聊之時去公園散步,或去唱K,他還在為夢想奮鬥。
“所以,”陳穎望著我,眼睛很是倔強,“我要給他幸福。”
林曉從桌子上睡醒過來,她擦了擦流在嘴邊的哈喇子,望著陳穎平靜說道:“你要給他幸福,如果我是他,這種幸福不要也罷。”
“為什麼這樣說?”陳穎問道。
“你給的是同情,不是愛情,對於一個男生來說自尊比什麼都來的重要,他寧可不要那份幸福,也不願別人是在同情他,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你喜歡他,而他對你卻很冷淡的原因。”
“同情?”陳穎呢喃著。
“對,是同情。”林曉肯定道。
我推了推林曉,說:“行了,你自己還是一個愛情白痴,現在跑來分析人家的。”
林曉抓著桌上的漢堡包咬了一大口,支吾道:“放心,我可是被稱為正宗的愛情心理諮詢師,她這種情況難不倒我的。還有陳穎,”她轉過頭繼續說道,“我不管你殺人,放火,搶劫,反正週五我要看到籃球賽的VIP票,OK?”那雙星星眼散發著攝人心魄的光芒。
作者有話要說:碼完一章就放出來,這個禮拜的任務算是完成了。
呵,大家湊合著看。不好的地方指出來。
九(3)
陳穎從家裡出來後,躲在我宿舍裡。
一個禮拜七天,週末兩天我回家,剩下五天,有時在有時不在,所以大部分時間她還是能夠安安穩穩一個人佔著那張不足一米寬的床鋪睡覺。
其實,在她說出住我宿舍的時候,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她腦子抽了,第二反應:她腦袋被門擠了,第三第四、五、六……。她徹底瘋癲,化身為妖。
陳穎皺了皺眉,一副我是白痴的樣子,拿出孫子兵法教訓到,說古人有云:最危險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說著仰著脖子叫囂著:你懂不?你懂不?!
對此我不做任何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