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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瞟了一眼連喻身邊的方婉之,他挑了眉頭。
“喲,還帶了姑娘?連尚書還真是會享豔福啊。”
歪頭湊近了一瞅,又砸吧了兩下嘴。
“嘖嘖,出來怎麼也不帶個好看的。”
那丫頭臉上挺大一塊胎記呢,都快看不出模樣了。
連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徑自進了船艙。
沒稀罕搭理他。
☆、第三十一章 令人堪憂的情商
要說這個劉凌吧,很有點腦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黨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個臣子也沒撈上,原因自不必說,一個沒有真才實學的皇子,哪個臣子會願意將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個張思中,那是他孃的親信,全然是向著他的。
前段時候他也想拉攏連喻來著,但是聽聞他跟陳王劉禮走的親香了,便想給一給他下馬威,要說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搶著奉迎連喻,他不奉迎,不奉迎還覺得這樣很與眾不同。
這次難得接了這麼個又輕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讓連喻搶了他的功勞,便總想著排擠他。可巧,這次跟來的還有個張思中的傻兒子張良。
說將起來,這個張良還跟連喻有些過節。
這麼個夯貨是右相張思中的第三子,腦子不是笨,是純傻。一本論語從三歲背到三十七歲還背不全。一腦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腸子。
前段時間連閣老抱著自家的王守財去會貓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萬兩買了只土狗出來溜達的張良。
王守財對於一切大狗都有著至高無上的優越感,抬爪對著那張狗臉就撓了一爪子。
王守財撓它,沒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個,大概就是覺得那狗太醜了,還對著它呲了牙。
連閣老護貓護犢子出了名,當然沒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瞅了一眼連個氣兒都沒吭就抱著貓走了。氣得張良跑回家狠狠在張思中面前告了一狀。
不過這狀告是告了,張思中拿連喻沒轍,又能怎麼地?隨便哄了兩句便算完了。
對於張良,張思中算不上喜歡也算不上討厭,也不知道是不是過往做多了缺德事,他總共就三個兒子的命。所有即便張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進取,他也願意供著。
而這次,張良同劉凌一塊出來,兩人都愛逛窯子,都不愛做學問,兩個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塊。兩傻並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時竟成知己,十分團結的一起排擠連喻。
這種排擠,多半是體現在飯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們不跟連喻同席,非得分開,分開了菜色還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葷十素,連喻半葷半素,還就那麼兩盤。
連閣老對於吃食不算講究,乾淨便可,拿著自家的小飯碗,也不愛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擠有什麼好心煩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樂的開心呢。而方婉之見了,心裡總是不太舒坦,看見他吃的少了,便夜裡去後廚給他開小灶。以至於連尚書在席面上吃的東西越來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廚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長的京城人,並不長坐船。偶爾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龍舟,如今見了這船這水,越發添了些新鮮。
晚風拂面,翻著一股子河水裡的潮氣,方婉之卻一點也不覺得腥,掛著兩條長腿坐在船頭有一搭無一搭的晃著。
她覺得心裡真開心,從小到大從來沒有出過這樣的遠門。她嚮往一切宅門以外的生活,也想閒雲野鶴,也想縱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總是拋頭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會肯。
私心來說,她想離開那個家,離開那個爹,離開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會功夫,不是巾幗,女紅不好,也當不得秀娘。一手簡單的飯菜,也就連喻當成個寶似的,除了三盤親孃教過的小炒,她幾乎沒有任何一技之長。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個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歲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幾斤幾兩。
就連方婉之自己也嘲笑過自己的無能,方正從來不給她銀子,只有好的用度,她連一點體己都沒有。
抬眼看著黑夜裡靜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連喻歡喜我,我便搬著行李到玉塵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潑,死給他看。
這是方婉之最後的打算,然,兩人現在的情況顯然還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連喻對自己到底是個什麼心思。
方大姑娘的情商不低,自認為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