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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的沿用:
錦衣衛的“職業歷史”到明代已經有一千多年了,早在漢朝漢武帝時設定“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之眾的“司隸校尉”開始就已經有了這個職業的雛形,到魏晉時期曹『操』因為生『性』多疑恐“中丞,司隸不為己用。”進而設立了規模更為龐大的“校事”、“典校”及其附屬機構,正式確定了這個神秘的特務機構在中國曆朝『政府』中的地位。再以後南北朝時的“侯官”、唐時的“內衛”一直到明朝的“錦衣衛”實際上都是一回事。只不過到了明代,把漢武帝時的司隸校尉、繡衣直指御史這類專設監察官職正式化了,錦衣衛“私查舞弊,拱衛京師,獨捍皇權,察錄妖異”的特務『性』質最終連同組織形式終於正式被“確認”下來,並得到了他正式的名分而已。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由於朱元璋看到了錦衣衛的弊端,燒燬了錦衣衛的刑具,以示廢除錦衣衛的決心。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正式廢除錦衣衛。
靖難成功後,明成祖朱棣重新啟用了錦衣衛,錦衣衛的特務『性』質進一步加強。
1420年又設東廠。1477年3月明憲宗更設西廠。明武宗又增設內行廠,統稱廠衛制度,開創了中國特務制度的先河。
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10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9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身著金飛魚服,佩繡春刀的錦衣衛官員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為“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為“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閒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瞭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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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兩個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司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以及對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高度要求。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適逢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緹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