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因為一個人。”
我確實是為了一個人而寫。聞琳傳送過來一個疑問的表情。我沒有回覆她,將自己的QQ點了隱身的狀態,我每次上Q都是隱身,除非我想跟別人聊天,不然在上面永遠見不到我的頭像變彩色的。喝了口水,放上音樂,拿起畫筆畫起畫來了。我畫的是韓跟晴的故事,這就是我為什麼要在海邊拿他100塊錢的原因。我想把他們的愛情畫成繪本,但是結果我會改,改成韓跟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覺得寫作跟畫畫有一個好處,就是總能把不美好的事物在自己的作品裡變成美好。自己永遠能主宰自己的人生或是別人的人生,而不是無力的去接受上天給予的命運,任由他安排。在自己的作品裡,自己永遠是主動的。我喜歡這種主動。
畫到一半的時候,突然電郵的提示聲,我放下畫筆,點選了一下收取鍵。是聞琳的。她說副刊出不了了。叫我不用繼續畫了。我愣了一下,上了Q跟她聊。
“為什麼不出副刊了?不是說方案已經透過的嗎?”我在頻幕上打出這些字。
“因為經理說那本要送副刊的雜誌的銷售量已經上去了,不用再用送副刊來吸引讀者了。方案還沒有送到總公司審批,我也沒有想到。:(”
“那麼能把我的作品出成繪本嗎?”我對已經定了的事情不會再轉牛角尖。
“你已經畫好了?”
“一半,能在聖誕節前畫好。”
“那你畫好之後,給我看看,好的話,我會跟經理說一下,為你出繪本。”
“恩,那就先這樣。”
我關了電腦,繼續畫畫。畫著韓的故事,在海邊的一幕幕都不停的在腦海裡迴盪繚繞。我想把韓對晴的愛,韓對晴的痛,韓跟晴的幸福都畫進去。我韓的父母在我的畫裡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