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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一個形容他的詞,可是找不著。他那副樣子,整一與世無爭的形象。說他單純,又覺得不兌水的酒都沒他純,又好似純得連水都比不上。
在還沒真正認識他之前,我稱他白痴,;真正認識他之後,我叫他傻瓜。
已經找不到第二個像他一樣傻的人了,聽他的朋友說他從來都不敢和女生說話,更不要說表白了。初中時,他喜歡一個女該,但卻只能借別人的嘴向她表明自己的心意。結果,那女孩成了那個他拜託去傳達意思的人的女朋友,他連生氣都不會了。
他應該是單純得很傻。
別人只要問我,“你們是怎麼認識的”,我會立馬能逃就逃,畢竟這麼讓我出醜的問題,我還是能避則避。
認識?
真的很無奈,他的影子在我的腦海裡,他的樣子在我的面前,盪漾、飄搖了幾近一年,我竟然失敗得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
跟他磨久了,連朋友們都看不慣。猜不透他是有深謀遠慮,還是膽怯,索性我的朋友和他的朋友就聯合起來為我們撐開了開場帷幕。
他的朋友告訴他我對文學比較感興趣,對文字也比較敏感。
“要幹什麼?”
“白痴,寫情書啊!”
“可我不會,何況她文學水平那麼高,我……”
他的朋友給了他一封僅只有四字的情書,用了一張有我喜歡的顏色與香味的紙。
“你不可以看,明天我們幫你交給她。”
“你也不可以來添亂!”
確實是交到我手裡了。可是,當我拿著情書走到他面前時,他有些戰兢地問我拿去看。看完以後,二話不說,走回班裡拿了筆就直接改了些什麼。然後還好意思跟我嬉皮笑臉說:我終於有跟你一樣的壞習慣,喜歡找別人的錯別字了。也就是這一句話和他找出的那個錯別字,幾乎在場的人都把他把我取笑、玩笑了一遍。我不能怎樣,只能硬著頭皮在心裡暗念:白痴。
說起來也是我的錯,偏偏懷疑那些“漂亮”的字不是他寫的,偏要去問他是誰寫的。那倒好,我的臉都丟盡了。可也怪他的朋友不先跟他商量好啊!但,誰叫他那麼笨呢?
現在,那封情書還在,在我的珍藏櫃裡,在我的心裡。
情書的原貌:刑影不離。
改後的樣子:形影不離。
他,姓刑,名影。
如果是他想到的寫一封那樣的情書,我,無論如何都會對他的看法改觀的。那個寫的人,一定知道我會明白,會感動的。
可是,他不可能是那種人的,他的頭腦那麼簡單,他的思維那麼單向。
不明白,我們為什麼還能在一起那麼久?我只是心疼只剩他一個人的時候他的倉皇與無助、他的寂寞與孤獨;我只是總是放不下,總是覺得放不開,好像根本就不能放開。
我們之間所該有的開始,莫過於如此的沒有味道,幾乎單調得我沒法用複雜的思想去把它鋪展開來。只是,有時,也覺得挺有趣、挺逗笑的……
“凌……”他把我叫醒了,從以前的回憶的如流水的平和中叫回來了。
我看向了他,陽光散進了我的眼裡,很暖,很迷人。
“怎麼了?”看著他欲言又止的表情,我突然有些細碎的哀傷,像沙漏一般,細沙在不住地翻動,安靜地翻動。
陽光好像照不到他的身上,他仍舊一臉寒氣,白得嚇人。
他搖了搖頭,什麼也不說。
望著走在我前面的他,我有股衝動想告訴他我們重新來過。我真的很擔心,很放心不下,怕他會在我離開的下一刻受到傷害,怕他像個小孩子般什麼反抗能力也沒有。
可是我沒有說出口,因為我……不能。
走在街上,我走得很盲目。我不想再去做無謂的想象,想象他會帶我去哪些他經過苦思幾天幾夜才想出來要帶我去卻無驚無喜的地方。從開始到現在,我們之間什麼都沒有。我只能這樣的一點一點地讓自己絕望下去、讓自己放棄。我確實只有這些耐心了,全都讓他取盡了。我再也不能再留在他身邊過那些一遍遍撕毀我的青春像似鬧劇的生活了,我也只是想要過平淡的生活,不需要太多紛擾。
但,不要和簡單的人一起過。
刑影,放開手吧!
街上的人並不多,他們在悠閒地做著什麼與什麼。陽光從他們身上撫摸而過,像似慈母疼愛自己的兒女,那麼用心,那麼寬宏。
希望陽光能多些照顧他,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