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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這不是秦兄!最近可好?”打招呼的人伴著紅粉佳人,一路春風得意,旖旎而來。
秦風停下步子,笑對這位油頭粉面的仁兄。若在平時,這類僅有數面之緣半生不熟的人物,他是一概不理的。只是,聽說……
“聽說李兄最近榮升《都市晨韻報》副總編,可喜可賀。”
“哪裡,哪裡,只是——個副職而已,正主才從美國調過來……咦,這是端木大師的新作吧?不同凡響呀!”姓李的語氣淡淡,轉而仰視今天畫屜上景炫目的一幅作品。
“憑李兄這種資歷,調到新聞局都不為過,怎麼……想必那位新總編背景一定挺硬吧?”秦風知道,懷才不遇的人向來怨氣無處訴。無妨,讓他姑且充當一下聽眾。
“社長準女婿嘛,剛從美國拿了傳媒博士回來,嘿,搞新聞這一行,實戰經驗最重要。”果然,幽怨的話語滔滔不絕,“就是說嘛,剛上任就大換血,搞得整間報社人心惶惶。”
“換血?”眼中閃過一絲莫名的光。
“唉,可不是,可憐了那些東奔西跑的同事,真想幫他們一把,可惜……我也是自顧不暇呀……”姓李的忽然想起了什麼,“對了,秦兄,你那個……怎麼說……朋友吧,夏小姐,她的事,你應該聽說了吧?”
“夏小姐?”秦風故作不解,繼而恍然大悟,“李兄是說夏綠小姐?沒錯,她訪問過我—兩次,也算朋友了。怎麼,她出了什麼事?”
“什麼?她出了這麼大的事,秦兄你居然不知道?”姓李的吃驚不已,“唉,我說……秦兄呀,人家—個女孩子為了你,丟了飯碗,你居然不知道?”
目光變得銳利起來,只一下,秦風便隱於藍黑的瞳中,嘴角仍掛著笑,語氣仍然雲淡風輕。“李兄,你這樣說,弄得我好大罪名;擔當不起,她……到底怎麼了?”
難怪,最近打電話到報社,都說沒這個人,送去的花也被退回。原以為是她故意躲著自己,沒想到……
“嘿嘿,都說秦兄是女人的殺手,上至八十老嫗、下至十五六歲的小妹妹,無一能倖免,果然沒錯。”姓李的拍著對方的肩。“那位夏小姐呀,想必也是中了你的毒了。原本報社派她跟你這條線,挖點趣味新聞出來,沒想到,一個多月了,她居然—篇稿子也沒交。聽說,就連編輯逼她,她也誓死不從。唉,正好遇上大換血,社裡一些小人平時就眼紅她,這下在我們那位駙馬總編耳朵邊不知說了些什麼,可憐的夏小姐,只好抱著東西走人了……”
握著水晶酒杯的手晃了晃,繼而文風不動。笑容不再灑脫,變得有些僵硬,但遠遠望去,仍不易察覺。“李兄,看來真是我的過錯了,連累了夏小姐,早知道該把一些童年往事提供給她,免得別人說我小氣。”
秦風笑,對面的男人也附和著笑。
“呃……不知李兄那裡有沒有夏小姐家的電話或地址什麼的,害她遭殃,也該道個歉才對。”
“怎麼?秦兄居然不知道夏小姐家的……”他曖昧地努努嘴,“我還以為你們很熟了。”
“只見過兩次而已,哪裡就好要人家女孩子的電話?名片上列印的又是你們報社的電活,李兄,幫幫忙啦,上次那批紅酒口感如何?改天從法國遠過來了,我再叫人送去……”
“不客氣,不客氣,”
酒杯放下,一指捏過對方遞來的紙條,看似無意地藏進西裝內袋,妥妥帖帖。沒人注意到,那酒杯上,有一個狠狠的指紋印,久久沒有褪去。
此刻,在城市的另一個角落裡,是兩個星期沒出家門的夏綠。
那日穿過滂沱的大雨,來不及哭,來不及鬧,她便發了燒,一頭倒在床上,昏睡十多天。這會兒,趁著明亮的陽光,她覺得自己也似活動活動手腳了。
於是,繞了幾個街區,漫五目的地走著,身後,有一輛銀灰轎車,從她邁出公寓便一直開動,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跟隨她。
身子閒晃著,腦子裡卻浮現出昨夜在電話裡聽到的聲音——
“媽,是我。”
“咦?小綠呀,怎麼這時候有空打過來?什麼事?”
“沒事。”她鼻音這樣重,聲音這樣啞,稍微細心些的母親都應該察覺。
但是沒有。“沒事?沒事你浪費電話費做什麼……哦,聽到了,老公,是小綠。你先抱小勇下樓去,我對付兩句就過來……”話筒裡的聲音忽遠忽近,似乎沒什麼耐心。
“媽,你們要出門呀?”
“小勇有些感冒,正要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