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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吵醒了橋洞裡的其他人。
那些脾氣比修暴躁了不知道多少倍的人被吵醒後,根本不管誰佔不佔理的問題,紛紛用更加下流汙穢的詞彙叫罵起來。一時間整個沉睡的橋洞又喧譁了起來,和白天一樣熱鬧,罵得那小鬼抱頭鼠竄,轉眼就沒了影。
製造騷亂的源頭消失了。剛才才喧譁成一片的聲音又漸次消去,最後也只剩下了大家此起彼伏的呼嚕聲。
修在潮溼的地上根本睡不著,但並不是因為身上的傷痛。對已經被打過太多次的修來說,身上的這點兒傷根本算不得什麼,他這些年捱過的打早已經把他的皮肉筋骨磨得相當結實。
但即使如此,他還是睡不著。他在黑暗裡,默默地分析著他得出了自己為什麼捱打的原因:
自己還不夠強!
光能扛打有什麼用?早晚有一天會被人打死。要想變得更強,就得會反擊。
可是,修清楚,憑自己的力氣,頂多可以對付一些個年齡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人,一旦碰上一個在體型上和年齡上都佔據優勢的人,比如說那個喝醉了酒的酒鬼,比如說那個年輕人,自己那點橫衝直撞的招數根本派不上用場!
不過。那個年輕人看樣子是有兩把刷子的。
不管是他的步法,還是出手的程度,都是凌厲而精確,他雖然瘦,可是力氣之大遠遠超乎了修的想象,修敢確定。如果自己面對面實打實和他較量的話,他甚至有能力在一分鐘之內把自己打死!
修想到這兒,很不開心地翻了一個身,把臉朝向了橋洞外,卻驚駭地發現,那個穿白衣的年輕人居然就正坐在他容身的橋洞邊,面對著夜幕慢慢地抽著煙!
而在這之前,修根本沒有聽到什麼動靜!
至於那股煙味,修起先根本沒有在意到,因為在這個橋洞裡。住著的並不只是修一個人,在修的隔壁,就住著一個老煙槍,他除了尋找果腹的吃食外,每天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到處去尋覓別人沒有吸完的菸頭。一發現便如獲至寶,吸在嘴裡貪婪地吸吮不停,所以在這個橋洞裡總是瀰漫著各種劣質煙的味道,修早已習以為常了。
不過,那個老煙槍吸的煙絕沒有年輕人的這麼高階。
見修注意到了自己的存在,一骨碌爬起來,用警惕的眼神盯著他,那年輕人笑笑,撣撣菸灰,壓著嗓門開了腔:
“我就打算,如果我這根菸吸完你還沒注意到我的話,我就動手推你了。”
修不開口,直直地看著那年輕人。
橋上有幾個路燈,足以讓修把這個年輕人的面容看清楚:
年輕人大概17、8歲的樣子,不過神情很老成,濃眉大眼,五官很俊朗,嘴角總帶著一抹笑意,脖子上掛著一個銀牌子,看樣子蠻值錢的,那身被自己的弄髒的白色運動服上衣此時已經被他脫下來系在了腰間,他現在穿的是一件黑色的運動背心,兩條胳膊裸露在外面。
修驚訝地發現,他的胳膊上也和自己一樣佈滿了傷痕,有刀砍的,也有火燒的,大多數都是皮肉外傷,密密麻麻地分佈在他的胳膊隆起的肌肉上,看起來叫人羨慕。
看修對自己的胳膊挺感興趣的樣子,年輕人叼著煙,也看向了自己的胳膊,注意到上面的傷痕後,他滿不在乎地笑笑,問修:
“怎麼樣?很酷吧?”
修立即收回了自己的視線,看了看橋洞裡睡著的其他的六七個人,皺了皺眉頭,想出去,卻被年輕人伸手擋住了去路:
“去哪兒?想跑?”
修的眼睛在年輕人身上上下打量了一圈,眼神中充滿了連修自己都沒察覺到的傲氣和輕蔑感:
“你想吵著別人睡覺?”
年輕人一愣,修也不管他,從他架起的胳膊縫隙之間爬了出去,來到了寬敞的空曠的河道上,就站住腳不動了。
修其實是個特別矛盾的人,他很暴躁,為了滿足自己的鬥毆**不惜向別人挑釁,但有的時候,他又表現得異常有原則。
他的宗旨就是,要打架的話也只找那些故意尋釁的人,比如說今天碰上的酒鬼,那些和自己身份差不多的人,比如說一些小混混,或是那些他認為該教訓的人,比如今天碰上的那個女變態。至於那些正常人和普通人,他從來不去找他們的茬。
在日常生活方面,他也有自己堅持的原則,比如說別人給自己錢或吃的的時候要說謝謝。比如說自己惹出來禍事後要道歉,比如說不能妨礙到人們的正常作息。
那年輕人顯然沒料到修會說出那句話,愣了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