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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他內心的鬥爭是何等的激烈。金玉郎慢悠悠的吃著蛋糕喝著熱茶,心情倒是好轉了些許。對他來講,這只是個惡作劇,如果金效坤真能死於這場惡作劇,那更好。
金玉郎一直不知如何處置金效坤,殺了他?有點下不去手,留著他?又有點不安全。如果為情所困的施新月能夠把金效坤處理掉,那倒是消除了他許多煩惱。
這也符合了他借刀殺人的人生宗旨。
兇殺
施新月出了六國飯店之後,在街上來回的逛。
他想回家,可那個家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變了味兒。遙想這個小家庭剛剛建立的時候,遙想他還客氣的稱呼傲雪為&ldo;連小姐&rdo;的時候,他難過得簡直想哭。那時他們的境況是多麼的壞啊,他沒有錢,傲雪沒有生活的經驗與本事,兩個人像是一對笨拙的小伴兒,互相拉扯著過日子。
當時的他,還不知道那一段光陰就已經是他的黃金時代,他還以為將來會更好‐‐將來,等她對金效坤漸漸淡了感情、或者金效坤死於獄中,她就會看到眼前的他了,就會發現他的好了。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叫做&ldo;日久生情&rdo;嗎?
他一直等著傲雪對自己生情,等來等去,他沒有等來傲雪的情意,反倒是等回來了個金效坤。
傲雪沒有欺騙過他,傲雪每個月都是光明正大的給金效坤預備吃穿,為了金效坤,她在他面前哭過不知多少次,她對他未做任何隱瞞,她沒有錯。
她既是沒有錯,那錯的人,就只能是金效坤了。金效坤錯就錯在不該回到這個家裡來,金效坤就應該永遠留在監獄裡。
或者乾脆去死。
施新月在街上來回的逛,魔怔了一樣。他是見識過死亡的,想起&ldo;殺人放火&rdo;四個字,也並不覺得是天方夜譚,人是可以殺的,火也是可以放的,只不過後頭有個後果等待著,但金先生不是說了嗎?&ldo;大不了算個誤傷&rdo;,&ldo;沒人能讓你去償命&rdo;。
溜達到了傍晚時分,施新月從鐵器鋪子裡買了把匕首。匕首小而鋒利,刃鋒閃著藍光,看著寒氣凜凜。將匕首揣進長袍裡頭的口袋裡,他又買了肉和菜,然後踱回了家。
家裡已經做起了晚飯,院子裡瀰漫著炒菜和米飯的香氣,還能聽見後院廚房裡那青菜下油鍋時爆出的&ldo;嗤啦&rdo;一聲。金效坤站在正房外頭,正在打量房門兩側的紅春聯,一副閒極無聊的樣子。聽見施新月回來了,他轉過身,含笑一點頭:&ldo;施老弟,今天回來得晚。&rdo;
他講話時有種親切腔調,然而施新月聽著很不舒服。那親切不是個好親切,是居上位者紆尊降貴,憐老惜貧的那種親切。可施新月自認為沒有哪裡是不如他的,自己瞎了一隻眼,可他也瘸了一條腿,自己還能按月領個幾十元薪水呢,他可是徹底的一無所有。自己若是沒了那幾十元薪水,立刻就還能找個別的差事養家餬口,他能嗎?
心裡懷著恨,他也向金效坤笑了笑:&ldo;今天天氣好,出去多走了走。&rdo;然後他一拎手裡的東西:&ldo;順路買了些菜,先送廚房去。&rdo;
藉著這句話,他大步走了開,同時下了決心,一定要讓金效坤這個人永遠消失。
這個晚上,他苦思冥想,沒有想出讓金效坤消失的好方法‐‐反正他總不能現在衝進金效坤的房裡,一頓亂刀將其扎死。這事要辦得人不知鬼不覺,尤其是得瞞住傲雪。
第二天,他得了機會。
傲雪那大姐傲霜昨夜又生了個孩子,按照老禮,除非孃家人是死絕了,否則哪怕就剩了個狗大的人,也得提著禮物過去恭喜恭喜。如今這任務落到了傲雪身上,傲雪一得著訊息,自覺著義不容辭,立刻就穿戴整齊要出門,臨走前告訴家裡的二位男子漢:&ldo;吃喝自己張羅吧,我晚上大概回不來,晚上要是不回來,明天早上我一定回。&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