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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的?他家暴你啊?”童秋“嘖”了一聲,讓他別胡說八道。馮凱文盯著他看,指了指他的手:“可你戒指還戴著。”被他這麼一說童秋才注意到自己手上的那枚婚戒,這戒指是當初結婚前他跟霍知行一起去買的,很簡單的款式,素圈內壁刻著兩人的名字,他們都不是高調的人,像這種簡約中帶著一點兒設計感的戒指剛好合適。童秋用力吸了一口奶茶,催促著馮凱文快點兒吃飯。天黑之後童秋把馮凱文送回了家,一再囑咐他別跟家裡對著來,他們還年輕,往後的日子還長,要是真喜歡闞悅,就努力考到一所大學去,到時候誰也攔不住他們戀愛。馮凱文乖乖回家了,臨走前還跟童秋說:“童哥,雖然情傷一時半會兒好不了,但你也別太難受,好男人到處都是,以後肯定有更好的師母等著你。”童秋笑著把這臭小子趕走了。一個人回家的路上童秋一直盯著手上的戒指看,後來他藉著月光給自己的手拍了張照片,發給了霍知行。他說:這個忘了還給你。霍知行過了好久才回復,只有簡單的五個字:你先留著吧。作者有話要說:我可真是無縫連線開新文。 童秋從來沒一個人生活過。跟霍知行結婚之前,他和父母一起住,結婚之後自然是小兩口一起。兩家的收入算不上多有錢,小康家庭中等偏上,說白了,日子過得不錯的普通人家,結婚前霍知行買的那套房子兩室一廳,不算大,每個月還得還貸款,可好歹是自己的。那會兒童秋搬進去,本來打算跟霍知行一起還貸款,可霍知行說:“一年以後再說吧。”他想想也是,萬一一年後離婚了,這筆賬不好算。現在想來,得虧當初霍知行阻止了他,否則這筆錢你說他是要回來還是不要?要的話,不是那麼回事兒,不要的話,霍知行以後萬一跟別人好了,一問起來,這房子還有他的“股份”呢,怪膈應的。大晚上,童秋滿腦子胡思亂想回了家,站門口摸了好半天才找到那把還沒來得及栓個鑰匙扣的小鑰匙。開了門,裡面黑咕隆咚的。童秋站在門口拉長音“啊”了一聲,屋裡沒人搭理他也沒有回聲,他自嘲地笑笑,開了燈,關了門,換好了拖鞋,看著那一個又一個箱子犯愁。他挺煩收拾東西的。跟霍知行結婚的時候,他為了讓自己看起來非常持家,每天逼著自己收拾屋子,而且還跟他媽學了幾樣菜。但其實,原本的童秋不是這種人,他的人生就像卡帶一樣,有ab面,面對別人都是a面,面對霍知行的時候就自動反面到b去了。這有點像那些小明星身上的偶像包袱。結婚這一年大概是童秋人生中最勤快的一年,只要學校沒事兒,他每週六都要大掃除,平時但凡有時間他就親自下廚給霍知行做飯,甚至那人臨時被叫走,半夜回來他都能起床做一頓宵夜。當然,霍知行表現也不錯,很多時候倆人搶著幹活。這麼說起來好像是一段兒不錯的婚姻,但其實,童秋挺累的,這種累不是因為每週大掃除也不是因為半夜起來做飯,而是,他跟霍知行始終有種貌合神離的感覺,明明是領了證的合法兩口子,除了zuo愛時身體負距離,其他時間牽手都覺得不自然。剛結婚那會兒,霍知行會例行公事一樣每次出門和回來都會輕輕吻他一下,後來慢慢的這個習慣也沒了,童秋覺得彼此之間都有點兒惺惺作態的意味,否則也不會提出離婚。霍知行是個挺好的人,直到現在童秋也這麼覺得,可是他們實在沒有愛的火花。把一輩子的勤快勁兒都在過去一年裡用光了的童秋這會兒實在不想收拾屋子,翻了幾個箱子,找到自己今晚要用的東西,其他的不管了,睡一覺再說。洗漱完畢躺在床上,童秋抬起手就著月光看戒指。他又忘了摘下去,應該找個小盒子裝起來,等以後再遇見霍知行,好還給人家。他發現自己的手還挺好看的,手指細長,白皙細嫩,常年“吃”粉筆灰也沒變得粗糙。童秋嘆了口氣,覺得霍知行沒福氣,這麼好摸的手都沒好好牽過幾次。早上童秋搬走之後霍知行回屋倒頭就睡,平時他能一覺睡到中午然後去上班,但今天特殊,十點多就醒了。平時這個時間童秋也都不在家,但對方走的時候都會做好飯,給他留張字條,讓他起床熱一下再吃,這是一年來兩人的習慣,但今天沒有了。霍知行躺在床上看了會兒手機,沒什麼新鮮事兒發生,倒是他,一年不生幾次病,這會兒覺得頭疼腦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