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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確實有點可惜。
可惜了那麼漂亮的一雙眼睛。
作者有話要說:曇山是攻呀不要站反……關於小攻這個瞪誰誰懷孕的問題稍後再說。
失卻之印長三寸、寬三寸,形態方正,材質難辨,非石非鐵,入手奇沉。
印正面鏤刻著圖紋浮雕,可認出山河、草木、異獸,雕琢手藝巧奪天工;背面篆刻二字,那兩個字的意思是“長安”,卻不是今人解讀出的字意,而是撰寶冊上代代流傳下來的記錄,若要細究那筆畫繁複的二字是哪朝哪代的文字,卻考無可考,起碼史書中沒有記載哪一個朝代使用的是這樣複雜的文字。
長安印實際長什麼樣,邊湧瀾沒有見過,他都不知道宮內寶庫中還有這樣一方印,全靠行前翻了翻撰寶冊才大致有了個印象。他以為曇山總該見過實物,結果一問之下,這位高僧只回了兩個字:不曾。
“行吧,這麼小一個東西,你也沒見過,我也沒見過,你是打算從何找起?”挽江侯戲謔問道,“靠緣分?”
曇山不答話,抬起手中竹杖,指向鎮外峰巒。
挽江侯不解其意,連猜帶蒙:“印在山中?”
“靠爬山,”高僧語出驚人,牽起驢道,“登高望遠,走吧。”
鎮外群山延綿不絕,似玉綢起伏逶迤,是春日踏青的好地方。其中最有名的景緻是一座名喚“筆桿峰”的高山,有名在足夠高、足夠險、足夠不合地貌常理——這山瘦高險峻,突兀地自連綿峰巒間拔地而起,山腳處樹木蔥茂,再往上卻光禿禿的,只有怪石嶙峋,從遠處看確實像一支倒插的毛筆。
民間有傳說道:上古時期,鴻蒙初開、日月無序,人間遍佈瘴毒惡獸,洪水地動攪得民不聊生。天外金仙不忍見這生靈塗炭的慘況,將手中神筆擲向人間,神筆落地生根,從此天地安穩,所謂一筆定乾坤。
挽江侯自己揹負著一個大吉大利的傳說,卻對這些生編硬造的民間傳說嗤之以鼻。
別的不論,一筆定乾坤是這麼個用法麼?就連他這個看書看三頁就能睡著的人都知道,是個屁。
“你這驢腳程倒快,我的‘飛星’雖沒放開來跑,可不是什麼普通小毛驢都能跟上的。”
邊湧瀾愛馬,府中名騎十數匹,還有一些不那麼金貴的養在皇家馬場,其中最合他心意的是一母同胞的兩匹名駒,年長些的哥哥起名“飛星”,年幼些的小母馬名喚“逐月”。
這兩匹馬最合挽江侯心意的地方倒不是跑得快,而是特別聰明。
正因為愛馬聰明,他才策馬跑了一會兒就看出端倪:飛星不是跑不過那頭小毛驢,它是不敢跑到那驢前頭去。
更討厭的是那頭驢還非要與他的馬親近,跑一會兒就想靠過來,只是一靠近馬就慢下步子躲它。
但挽江侯能承認他的寶貝馬害怕一頭小破驢嗎?他不能!
“狸奴,莫再淘氣。”
曇山仍是一身整潔的灰布僧袍,騎著驢也無礙他紅塵不染的高僧氣派。
……你再說一遍你那驢叫啥?
挽江侯覷了一眼那頭皮毛斑雜的小畜生,把到嘴邊的問話忍了回去。
他琢磨明白了,這和尚既能做出“爬上山頂四下看看,找一方沒有半個巴掌大的印”此等腦子有恙才能做出來的事,那麼給一頭驢起名“狸奴”也沒什麼值得詫異的。
並轡行至筆桿山腳,再沿著山路走了大半個時辰,前方再沒什麼和緩的路可走,邊湧瀾翻身下馬,將愛馬栓在偏僻樹林中,叮囑道:“不許啃野草,不許亂跑。”
實則馬栓得好好的,也沒法亂跑,他只是擔心有遊人誤入林中,順手將馬牽了去。
“有狸奴看顧,你自可放心。”
曇山倒似真的很放心他這頭驢,栓都不栓,徑自點著竹杖向山上行去。邊湧瀾待要跟上,卻覺懷中一沉,垂眸就見一個驢腦袋,沉甸甸地扎進自己懷裡。
“原來你這個小東西不是喜歡我的馬,是喜歡我?”挽江侯明明先前還嫌棄它是頭雜毛小畜生,眼下見它吭哧吭哧地親近自己,又高興起來,“小畜生”也變成了“小東西”。
“這樹林子密密匝匝的,也不知道有沒有老虎,”挽江侯對自己的馬和別人的驢有操不完的父母心,“回頭再把它倆叼了去。”
“有狸奴在,施主無須過慮。”
曇山說完便當先而行,待邊湧瀾跟上,又主動開口問道:“你可學過御獸之術?”
“沒有啊,這話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