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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絲急躁的搖了搖頭,她的呼吸開始加快,胸脯劇烈起伏著。——她就知道這個女人什麼也不知道!納特梅在心底冷笑。這個女人——就算她是個女巫,她也絕不是湯姆信任的人。看她剛才說的多麼的堅決啊,可是除了一再的說湯姆相信她之外,她卻連湯姆到哪裡,跟什麼人在一起也不知道。很明顯不是嗎?她知道這個女人的存在,而這個女人卻不知道她。湯姆更相信誰,真是一目瞭然。她客氣的說:“那麼,請問你的名字?或許我們今後會常常見面。”葆絲冷淡的說:“葆絲,葆絲·裡德爾。”這個姓氏再次刺傷了納特梅,她陰狠的看了葆絲一眼,說:“我先走了。如果你真的是個女巫,你知道怎麼聯絡我。”她轉身離開,在出去前回頭諷刺的說:“哪怕沒有了魔力,你也知道怎麼使用別的東西吧?”葆絲像是被激怒了,她憤怒的想要衝上來,納特梅卻幻影移形了。——身為女巫,卻沒有魔力,這真是一件恥辱的事。她不相信會有人完全不在乎。她能猜到發生了什麼,湯姆一定是誘騙了這個愚蠢的女人,騙走了她的魔力。或許有這樣的魔法,雖然她不知道,不過很多古老的魔法都失傳了,湯姆卻恰好知道這樣一個。這個女人跟湯姆之間有她的魔力做聯絡,所以湯姆才沒有殺了她。而是讓她偽裝成一個麻瓜嫁給了他。納特梅自問做不到把魔力送給別人,從此變成一個啞炮。湯姆也不會這樣對她。所以他才讓這個女人做。是的,全部的事實就是這樣。納特梅想明白了這個,鬆了一口氣。她偷偷躲在窗外,看這個女人在她離開後幹了什麼。她還是沒辦法完全相信她的話。她看到她走到櫃子前,開啟,取出一個水晶瓶,然後倒了一小杯裡面的褐色液體,喝了下去,瞬間她嘴上的傷口就癒合了。——魔藥。她果然是個女巫。納特梅放心了,她轉身離開。她必須要去找湯姆,她要仔細的調查,在他失蹤前都做過些什麼。房間裡的葆絲把水晶瓶放回櫃子裡,摸了摸嘴唇,雖然還是一碰就痛,可是好歹不流血也沒有傷口了。幸好她跟鄧布利多要了一些救命的魔藥,不管是骨頭斷了還是內臟破了,只要還有一口氣,能及時喝下去就能救回一條命。——巫師的東西可真方便。 那個古怪的女巫納特梅從那天晚上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時間過得很快,轉眼春天到了。葆絲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著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個女巫明顯不知道湯姆跟她還有一個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樣,湯姆不會把瑞德是他的兒子的事告訴別人。這樣瑞德現在應該還很安全。不管他在哪裡,只要照顧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湯姆的兒子,他就沒有那麼危險了。她也警告自己,無論什麼時候,就算被人發現瑞德是她和湯姆的兒子,她也不能表現出一丁點的在乎。她要表現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她把剩下來的錢存進了銀行,她發現這是她,上面印著:‘倫敦沃克斯霍爾路 報刊經售人皮斯’。——這是那本神奇的筆記本嗎?她好奇極了,現在湯姆已經不在了,那它還會有作用嗎?或者湯姆正在努力想辦法復活?她應該毀了它嗎?她拿著這個看起來很舊的筆記本想了一天。不,在她沒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這個筆記本交出去。她相信這本日記可以能她一些啟示——它一定知道湯姆的秘密,因為它就是湯姆。她先是試著在上面灑了些墨水,她嘖了一聲,轉身去找抹布,等她拿著抹布回來後墨水已經消失了。她‘奇怪的’翻了幾頁看了看,聳聳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錯了一樣。然後她坐下來開始寫‘日記’-----1956年3月14日今天,我去墓地看湯姆了,我還給他帶了一束花。直到現在我都無法相信他已經離開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