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木木多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一開始日記沒有變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筆記本。她每天都在上面寫上幾句話,述說著她對湯姆‘失蹤’或‘死亡’的不安和無法相信,以及她對他的思念。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來過之後,她過了幾天才把這件事寫上去。-----今天家裡來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她說她是女巫。湯姆也告訴過我他是個巫師,可是我從來沒當真。我以為他只是在開玩笑。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師的魔杖還是什麼的,攻擊了我。她說湯姆失蹤了,我想從她嘴裡問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卻突然消失了。我喝了湯姆留下來給我的藥,我想,湯姆說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現在在哪裡呢?他真的死了嗎?還是被其他的巫師抓走了呢?希望那個女巫能再來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我想知道湯姆有沒有可能還活著。如果他真的還活著,那我將再也沒有什麼別的要求了!願上帝保佑湯姆。-----又過了幾天,在一個深夜,她再次坐在書桌前對著日記本抒發她對湯姆的愛情的時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驚呼一聲,接著那一頁緩緩浮現出一行優美的幾乎可以當成標準的書寫體英文。——她可是從來沒寫過湯姆寫下的任何一句話或一行字。看來他的字寫得不錯。‘葆絲。我是湯姆。’葆絲停了十分鐘才繼續寫:‘湯姆?這是我在做夢嗎?還是魔鬼的遊戲?不管是什麼,感謝上帝讓我還能見到你!湯姆,湯姆,你怎麼能離開我?’‘葆絲,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你能告訴我更多嗎?我一定會回到你的身邊的。我的小可愛,我怎麼捨得離開你呢?’葆絲盯著那個‘小可愛’看了一分鐘,渾身雞皮疙瘩亂冒。要麼是湯姆還沒想起來她是誰,要麼就是他在製作這本日記的時候早把她忘乾淨了,那時他們應該還沒有在小漢格頓重逢。她個人認為是的。葆絲接下去寫道:‘那麼我怎麼樣才能幫助你呢?湯姆,湯姆,我多想快點見到你。’——是的,她確實想見到他。哪怕是日記本中的他,這種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見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區別在於她期待著見到瑞德並狠狠的親吻他,而見到湯姆之後,很難說她是想狠狠的打他還是再給他一槍。她等著他說要帶她到日記中去,兩人好見面。結果過了很長時間,他卻寫下一個地址。破釜酒吧。葆絲按照湯姆寫在日記上的地址找過來,發現旁邊是一間百貨公司,另一邊則是個裁縫店,他所說的那個地方是一個拐角的牆壁。葆絲趁著人群不注意,對著牆壁直直撞了過去。她緊閉雙眼,作好了撞到牆上的準備,可是等她再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在一個昏暗的酒吧裡頭,牆角擺著幾舊破木頭桌子,吧檯前有一個男人,他奇怪的打量著她。“嗨,夫人,你是誰?”他說,一邊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個麻瓜?你是怎麼進來的?”葆絲按照湯姆教她的話說:“我的兒子今年要上巫師學校,我是來替他買東西的。”“哦,原來是這樣。”那個人立刻笑了起來,“我叫湯姆,你是要去對角巷嗎?來吧,我送您過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這樣的麻瓜是沒辦法到那邊去的。”他殷勤的領著葆絲穿過酒吧,從後門出去,繞過幾個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牆前面。他對葆絲做了個鬼臉,幾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裡的魔杖在牆壁上點了幾下,牆壁應聲滑開,一條全都是戴著尖頂巫師帽,穿著巫師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現在她的眼前。葆絲無法控制的驚訝的張大了嘴巴。看到一個兩個巫師和看到一群巫師是完全不同的感受。“那麼,要我領您去書店嗎?”這個也叫湯姆的男巫可比另一個湯姆可愛多了。葆絲對他微笑了一下,說:“謝謝,不用了。有人都給我寫清楚了。”湯姆給她列出了長長的一條購物單,有一些在對角巷買,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話說:‘你只要走到對角巷的盡頭,有另一條小路,上面還有路標,你很容易就能找到。’可他卻一句也沒提那裡對麻瓜是多麼的危險。——湯姆啊湯姆,你果然是湯姆!葆絲記下來了卻並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她先買了一些魔藥,從鄧布利多留下來的藥看,巫師的藥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後找了一家巫師裁縫店去訂做巫師袍——入鄉隨俗。如果她今後要常常來這裡,穿得更像這的人對她有好處,她可不願意總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著看。那個女巫的裁縫師傅讓她過半個小時再過來,到那時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驚訝極了,巫師都是這麼快嗎?那他們的生活可真方便。在她看來,這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那麼的有趣,而她的錢包裡有湯姆留下的大筆的金幣,她可以買下這裡所有的東西,只要她喜歡。這讓她蠢蠢欲動。不過最後,她還是隻買了湯姆要她買的那些。她不知道湯姆讓她買的這些東西都有什麼用,有一些魔藥的作用看起來很奇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