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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他近旁的位子,女生竟然還要提前趕到教室,合夥分成幾撥,輪流換坐!他在招惹女人這方面上,的確比自己在哈佛唸書時厲害。 偶爾這個不苟言笑者還會露出傻模樣的溫柔來,多半這種時候,是他又換了新衣服,件件是貨真價實的名牌;出賣色相給女人嗎,他倒確實有這本錢。 有一次,在停車場又碰到他,終於弄清沒車的他為什麼要天天跑停車場,為了一輛加了三道鎖的破腳踏車,老得可以做古董了,破得幾乎要他每兩天就自帶工具搗騰一遍;他居然一點都不煩,根本樂在其中,每次騎上他的破車就開心地吹起口哨,悠揚而隨意。 這個人,越來越奇怪了。 他自己,也越來越奇怪了。 幾天不見他,就會想起他,在課上的認真仔細模樣,在老教授頻頻點他回答問題時的應付,除非是他有興趣的刁鑽問題,才會說幾句,低沉的嗓音悠揚而純粹,還有去畫室寫生時的站姿,筆直地站立,腰像沒學會彎一樣,他的右手支著畫夾,用左手自由地畫,低頭,畫,抬頭,琢磨,反覆的動作,反覆的堅持,他可以這樣畫上整天連水都不用喝一口。 是個只要畫畫就活得下去的瘋子。 --在那個階段,他的生活還是如常,女人仍舊是不可缺少的點綴,享受她們的嬌嫩和芳香的他,仍然是男人中恣意和揮金如土的典範。 對與高志,是有注目,但還到不了就想把他拐到床上的境地,他,畢竟是個男人,遠觀,看看他奇怪的言與行是頗有趣的消遣,但玩男人,他還沒這種中年人色慾燻心的癖好。 而他的未婚妻闊別三年後,終於從歐洲學成歸來。學音樂的惠是他的遠親,更是國內首屈一指的金融財閥方氏集團的唯一繼承人,與她的聯姻是兩大家族早在十年前就定下的商業契約;娶了她,的確會對他的事業更有幫助,在她回來的這段時間,他慢慢減少與各色女人的出入,太多緋聞對兩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如果比容貌,他的未婚妻自然是比不上其他紅粉,只是清秀而已,但從小就養尊處優,精心培養,加上在國外待了近十年,從氣質到談吐是絕對高人一等,算是大家風範,雍容而雅,才不過二十出頭的年紀,就能讓其他女人自慚形穢。 同樣的,也眼高於頂,與他的婚姻她也十分清楚其中利害,他們從小就相識,對各自秉性都大致清楚,這種婚姻相安無事,風光體面,她也滿意。 她回國後的一個月裡,他沒再去美院。 這種事情,好象就此也風平浪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