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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舒服服過下半輩子。 所以,很好,很開心了。無牽無掛,不要再擔負什麼責任,不用再提什麼贖罪和補償,自己,就是一個單獨的自己了,跟誰也無關了。 不好嗎?不開心,一點笑的念頭都沒有,但也不難過。因為他也沒有什麼可以失去。 他整天待的地方是自己的小屋子,有時候天在下雨,周圍一點聲音也沒有,他看著那扇碎格的小窗子,看著窗上匯成流下的水漬,會浸到牆縫裡,把白色都暈黃,這時候,他其實應該什麼都不想的,但人的腦袋真是奇妙的玩意,他卻會想,想起他的男人--這種卑鄙的稱呼,這種全都是惡毒的行徑,這種全都是強迫,這種沒有一點甘心情願--他感謝自己能這樣想,自己算是正義這方的了。 世上事情是有絕對,他絕對是沒有對他有過一星半點的感情,他絕對是沒有想再看到那個人的念頭,絕對是了,不然,天下哪還有什麼公理,天下的愛憎不都得倒個個,天下最傻的傻瓜豈不是一直拒絕、一直頑抗的自己? 他跑到街上,打著傘,很明顯隱居生活會把他的腦袋逼得發瘋,他不想想明白,他不想想了。街上五光十色,街上什麼誘惑都有,街上有輕易能讓自己忘掉所有的好地方,他不可能再回到小琳的身邊,他也不能讓自己的親生妹妹看到自己,天下哪有這樣的哥哥?居然搶走自己妹妹的愛人,肯定不能見了。 風流,快活,等等的,以前自己很愛享受,女人都會到身邊,只是他還沒有看上哪個紅顏,知己的樣子多年前是惠的模樣,惠看到他的時候,眼睛裡,臉上好象就有一種光彩,好象是他讓她變成了貨真價實的公主,其實她原本就是了,自己這個窮小子算是走了桃花運,能被他看上;但今天,誰會看上一個跛子,一個廢人? 還狼狽地從女人身上爬起來,因為已經沒辦法、沒辦法去做了,根本就萎頓,根本就像已經被切掉了重要器官而喪失知覺;比狼狽更可怕的,就是認知,開始知道自己身上確實發生過什麼,哪怕是水滴石穿的說法,已經這些年頭了,那個人,不可能都是壞的,不可能對自己都是殘酷的,也會有洩露心情和放棄折磨的時候,那個時候,就是自己意識到可以利用來傷害那個人的時候,自己也毫不留情地去回擊了,傷害了,其實再簡單不過,回擊就是在衛烈開始溫柔親吻自己的時候,訴說自己對惠的情感,只需要一個眼神,根本就不要開口去說,衛烈就會明白自己是在想著別人,他就會變得非常暴躁和易怒,他就會開始問著自己--你現在在想著誰,你到底在想什麼?挖開你的腦袋就看得到了--他真的相信衛可能一不小心就會這樣做,但他的負隅頑抗,一不留神就堅持了三年,他的腦袋還好好地留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的傷害,也再簡單不過,就是永遠不會好好看那個男人一眼,哪怕就一眼,也絕不會看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