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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學校裡,他也有幾個老相識,為首一人便是餘翰文。餘翰文幼年時期是個小胖子,長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條條的少年,白臉配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著十分斯文。新學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開來擺放的,所以餘翰文和小鹿中間隔了一條過道,沒辦法像在小學校裡那樣再當同桌。在上課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鋼筆,又把教科書擺在面前,要在書皮上寫下名字。可未等他擰開墨水瓶蓋,餘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ldo;哎!&rdo;小鹿扭頭看他:&ldo;幹嘛?&rdo;餘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遞出了一杆金燦燦的自來水筆:&ldo;給你的。吸飽一次墨水之後能用好幾天,以後就不必再帶著墨水瓶了。&rdo;小鹿是個天天寫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筆,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過之後,他卻又搖了搖頭:&ldo;謝謝你,你自己留著用吧。&rdo;他對著餘翰文一晃手裡的蘸水鋼筆:&ldo;我……我用這個習慣了,換了筆反而寫不好。&rdo;餘翰文欠身拿過小鹿的墨水瓶,然後擰開自來水筆,自行將它灌飽了墨水。用一張草紙把筆尖擦乾淨,他連筆帶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ldo;我有好幾支呢,一個人也用不過來,你收下吧!&rdo;緊接著他換了話題:&ldo;今天是半天課,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課好不好?我舅舅從歐洲給我郵了好多地理畫報,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歡的,我就借給你。&rdo;小鹿遲疑著用手指一摸自來水筆的筆桿,要說要,是真想要,也知道餘翰文對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給了,就必定是發自內心的真想給。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來,不能讓大少爺瞧見。大少爺的人是長成大小夥子了,可心眼卻是與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對別人是不是也這樣,反正對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緊。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譽代表一樣,偶爾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罵自己嘴饞不要臉;自己跟同學出去看一場電影,他知道了,也要譏諷自己佔人便宜,因為電影票子是同學買的。小鹿也想請客,可手裡是真沒錢‐‐家裡上下,從來沒人想過要給他錢。他也沒法去要,因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讀的學校更別說,是北京城裡數一數二的有名學校。他雖然自己沒碰過鈔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錢,他自己算著,真是不少了。拿起自來水筆,小鹿擰開筆帽握住了,在課本上一筆一劃的寫下了&ldo;鹿子蘋&rdo;三個字,又在下面標了自己的英文名。這筆的確是好,筆尖又細又韌,顯得墨水顏色都好看了許多。側過臉對著餘翰文一笑,小鹿有點不好意思:&ldo;謝謝你。&rdo;餘翰文很大方的一擺手,表示別客氣。中午放學,小鹿打發走了家裡的洋車伕,跟著上了餘家的汽車。餘宅是他喜歡去的地方,因為餘翰文自己有個大書房,裡面全是書,隨便看;書房裡還有個大留聲機,配著十幾張有聲電影的唱片,也是隨便聽;更好的是餘翰文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全都洋派活潑,會伴著留聲機的音樂跳外國舞。而他們讀書唱歌跳舞,家長和僕人們也都不干涉。很快樂的在餘家度過了半個下午,小鹿挑了兩本厚畫報,要帶回家裡去看,又眼巴巴的問餘翰文:&ldo;大姐今天不回來嗎?&rdo;所謂&ldo;大姐&rdo;者,其實今年也剛滿十六歲,生得明眸皓齒,穿著洋裝披著捲髮,說笑時的動作很大,是位標準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別喜歡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無論說點什麼話,他都很愛聽。餘翰文答道:&ldo;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樓逛展覽會去了,看完了還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飯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後才能回來。&rdo;小鹿聽了這話,十分失望:&ldo;噢……&rdo;&ldo;噢&rdo;完之後,他忽然發現餘翰文盯著自己一眼不眨,便問:&ldo;你看什麼?&rdo;餘翰文笑道:&ldo;我看你長得像個大洋娃娃,眼睛那麼大,眼睫毛那麼長。&rdo;小鹿不以為然,低頭要把畫報往書包裡塞:&ldo;我醜死了。&rdo;餘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ldo;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讓家裡汽車送咱們去北京飯店找大姐,還能順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飽了你就到我屋裡睡,明早兒咱們一起上學,怎麼樣?&rdo;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發的盤算了片刻,他借用了餘宅的電話,聯絡上了家裡的春蘭。春蘭已經嫁了人,但還管著大少爺院裡的大小雜事。電話接通之後,小鹿第一句便問:&ldo;大哥回來了嗎?&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