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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為只是一段友誼,得過且過地繼續著交往……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給我買了一隻甜筒冰激凌。我吃得相當狼狽,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臉,怕蹭到絲衣上,站在路邊不敢動,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他擦得那樣專注,以至於直到他吻下來的時候,我都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他吻得同樣專注,好像等著做這件事已經等了很久。我像那隻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樣融化在他懷中,漸漸黏成一團。晚上回到住處,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激盪,一遍一遍撫摸著自己的嘴唇——那剛才被他吻過的嘴唇,不敢相信剛才的一切是真實的。到這時候才知道,原來我等待這一天也已經很久。從見到他的第一面起,我已經在渴望與他接吻。贈送貴賓卡、喝茶、聊天、約會,都只是為了這一天、這一刻。不是他要縛住我,是我作繭自縛。我害怕再同香如討論愛情的話題。她是這樣地睿智、潔淨、一塵不染,對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見地,她不反對念兒為了生計跳豔舞,並不見得贊成我與有婦之夫發展地下情。連我自己也未必贊同自己。如果是為了愛情,或者還可以有幾分理直氣壯,偏偏玉米又從不肯對我說愛。玉米常常讚美我的天分,他說過我使他著迷、驚豔,說過想念我、喜歡我,但是,他從不說愛我。愛是他的禁區,卻是我的枷鎖。是我先愛上他,於是在交往之初已經輸了先機,簡直一敗塗地。想及這一點,我覺得自己連香奈爾也不如。夜間沐浴,對著鏡子審視自己,只覺這具軀體千瘡百孔,一錢不值——香奈爾尚且可以賣它來換錢,我呢?如果付出自己並不能換來愛情,這付出豈非自取其辱?女人在付出身體的時候總是喜歡連靈魂也一併奉上,我不能將兩者分開。然而我的靈魂,他卻是不要的。他不愛我。他不愛我。他不愛我。倘若是為了愛,我至少還可以給自己一個義無反顧的理由,然而他不愛我,我就變得一錢不值。一錢不值。我閉上眼睛,讓淚水汩汩流下,但願我可以將自己清洗,重新來過,尋找一段美麗的愛情。再見玉米時,便有莫名的委屈和傷痛。我撫摸著自己的手臂,嚮往他的懷抱,卻又懼怕他的碰觸。他覺察了,溫和地問我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