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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面面相覷,等他繼續說。“我讓人查這十幾年裡來衙門報案失蹤的人,也沒有發現同樣的人。可是有一點很奇怪,十年前你們村子裡有個叫楊百家的人,與描述十分相像,可先前我讓衙役來查,卻根本找不到這人的蹤跡,但也沒有人為他到衙門報案失蹤。”楊富貴面色為難,看看左右,才道,“大人,那楊百家的確是失蹤未報,只因他幼年沒了雙親,也沒伯伯叔叔,還是個小瘋子,那時日子過得苦,也沒人敢收,就由我出面,讓整個村一起養他,吃百家飯長大,所以才叫楊百家。”明月微微蹙眉,“村長都願意為他出面讓全村人養大他了,為什麼他失蹤的時候卻連來官府報個案都不肯呢?”楊富貴還沒說話,旁邊就有婦人氣急敗壞道,“那個忘恩負義心狠手辣的白眼狼,別說失蹤,就算是死了,也沒人替他收屍!”蘇雲開和明月相視一眼,已覺蹊蹺,“為什麼?”這會又有人插話,激動得簡直要跳起來,“他是個瘋子,還殺人。”明月吃了一驚,“殺人?”“對,當年我們這老丟人,半年一載就丟個人,也不知是死是活,直到楊瘋子失蹤,村子裡才沒有再少人。大人姑娘你們說,這多湊巧。後來我們想,就是那楊瘋子乾的,他把人都吃了,都殺了!”那老婦一旁的年輕人皺眉急聲,“娘,都跟您說了幾遍了,楊叔不是那種人。他要是做了那種事,那為什麼連他也一塊消失了?”老婦厲聲道,“那為什麼偏偏是在他失蹤後,村子裡就再沒少過人了?”年輕人明顯口拙,被堵了兩句就語塞了,憋紅了臉不開腔。老婦仍在痛罵,旁邊也有人附和。蘇雲開心頭起疑,直到楊富貴咳嗽一聲,提醒他們注意還有朝廷命官在,他們這才醒悟,嚇得齊齊停聲。蘇雲開在眾人面上掃視一圈,問道,“如今還不能肯定那具屍骸就是楊百家,你們可知道他有什麼易於辨認身份的地方?”眾人想了許久,才有一人說道,“我記得他以前幫我們摘桃子,從樹上摔下來,額頭那磕了個坑,流了很多血,留了個大疤痕,但不是說挖出來的是白骨嗎……那也沒法看出來吧?”明月抬頭看他,問道,“你還記不記得具體磕到的是什麼位置?”他擰了擰眉,在自己額頭上摸了摸,手停左邊眉骨,“這,對,就是這,當時眉毛被大夫剃完了敷藥,他還嚎啕大哭死活不肯治來著。”許是想起那時楊百家滑稽委屈的模樣,連帶著他都笑了笑。笑著笑著又想起那人可能就是那具白骨,頓時笑不出來,還嘆了一口氣。明月撿骨洗骨煮骨,又擺骨串骨,早就將各個細節牢記在心了,更何況是頭顱那樣大的骨頭。她閉目細想,腦海中整個白骨架子就活了起來,一直轉個不停,由上至下,想了個清楚。她睜眼說道,“那屍骸的頭顱骨,左眼眉骨有凹痕。比起其他用鈍器重擊的傷口來,明顯是利器戳傷的,所以骨留刮痕,但並不嚴重。”那人驚歎道,“對,那桃樹下剛好有塊大岩石,他就是碰到了岩石邊角。”死者身份明瞭,線索已經成線,出現在兩人面前。蘇雲開說道,“他住的地方如今可還留著?”楊富貴忙說道,“還在,村裡人不多,但地不少,都在自家地裡蓋房,他住的地方又偏僻,就荒廢在那了,沒人住,附近也沒人。”他立刻在前面帶路,雖然右腳有點跛,但熟門熟路,腳步並不滿。村裡人也想看個熱鬧,就往那邊過去。他們平日都走慣了這種路,走得快,不多久就拉開長長距離,早就忘了他們在帶路了。蘇雲開也正想和明月說話,這會沒了楊家村的人在,反倒方便一些。只是畢竟在人家地盤上,被聽見了不好,偏頭低語,“方才你有沒有覺得有蹊蹺的地方?”明月說道,“你是不是奇怪,為什麼罵楊百家的基本都是上了年紀的人,那些年輕人反倒都為他說話。”她要不是仵作,蘇雲開真想將她拐到衙門做捕快,一定也不差,雖然偶爾會迷糊,“嗯,按照年紀來說,十年前的話,那些年輕人才十歲左右,當時楊百家二十八歲,怎麼能讓那些孩童擁護他?”明月說道,“這麼說來我倒是想起我們南樂縣的一個痴兒。他從小腦子就不太靈光,同齡人老是欺負他。後來長大了,還是有很多人欺負他,但唯有孩子不會,所以他就總愛和他們在一起玩。因為身體比他們壯實,孩童做不了的事他都會自告奮勇衝在前頭,因此很受孩子的喜歡。你說楊百家會不會也是這樣?”蘇雲開稍想片刻,說道,“尋個為他說話的人問問就知道了。”兩人才剛說完,那隨人群跑開了一個年輕人就折了回來,滿臉愧色,“一時忘了大人走不順這路,就跑快了些。”蘇雲開見他正是方才一直維護楊百家的人,問道,“你叫什麼?”“楊千里。”蘇雲開又道,“你和楊百家是什麼關係?”楊千里說道,“在這個村的,基本上都是親戚,只有親疏的說法。他算是遠親,輩分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