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拿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坐回地上看書,金落霞的呼吸漸漸趨於平穩,確定她睡著了,方明曦才轉頭看過去。合上手裡的書,方明曦抬手給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這麼多年,她們一起過來,她苦,金落霞又何嘗容易。讀初二那年是她們最難的時候,也是方明曦最叛逆的時候。就是在那年,她發現金落霞除了平時給人做零散小工以外的另一條掙錢營生——陪席妹。通城有很多小酒樓,比不上大酒店,又強過小飯館許多,因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口袋裡有兩個錢,但也不經細數。這些小酒樓為招攬生意,和很多打扮得花裡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點席吃飯,店家就打電話給她們,喊她們來陪席,吃吃飯、喝喝酒——當然,摸腿摟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可少的席間助興調劑。吃完飯客人會給小費,一個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塊,或者八十塊,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會給一百。金落霞年輕的時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歲月浸染,臉上也依稀可見當年風情。那時方明曦讀初中,她才三十出頭,正是最有風韻的年紀。她總出門吃飯,方明曦問過,一次一次被她搪塞過去。夜路走多總會溼鞋。直至在路邊碰上金落霞,方明曦親眼看見散席後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摟著的她。那一刻毫無防備,街邊路燈天旋地轉,晃得人頭暈眼花。她們大吵一架,關係降到冰點,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說過一句話。沒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級同學的父親。那個男人離婚幾年,有點閒錢,看上金落霞的臉,也不計較她的行當出身,接觸幾次後便對金落霞透露親近意思,還託媒人到她們家。鄰居家常年不來往的大媽為了給金落霞做媒,頻頻上門。因為媒人在客廳說的一句:“人家條件真的不錯,你一個人討生活多不容易自己清楚,該好好考慮,還帶著一個女孩,何況還不是你的親女兒,誰知道老了靠不靠得住。”方明曦逃課三天。沒去學校,三天後才回家,被急得幾宿沒睡的金落霞一巴掌甩在臉上。一通吵架,方明曦又在外面躲了四五天,不曾回家也並未去學校上課,鬧到差點停課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