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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打點禮物明早拿去岳父岳母家,讓他進屋看書。見妻子不在房裡,出了門見她正在餵羊,走過去說道,“喂這麼多,小心撐著。”“我們要過年,咩咩也要過年的。”謝崇華一笑,這是什麼歪理。齊妙可不管,餵了半籃子的草,等羊羔扭頭不吃了,她才收手,“看來它吃飽了。”沈秀喂完雞,見她將半籃子的草都喂完,皺眉說道,“讓它吃這麼多做什麼,沒了又得讓那些孩子割了送來,還要吃糖,這買賣不值當。”齊妙問道,“家裡熱鬧些不是挺好的嗎?”沈秀看了她一眼,又瞧兒子。謝崇華怎會不知母親又心疼了,拉了妻子回屋,跟母親說道,“明日要去岳丈家,我們去備禮。”齊妙隨他進屋後還沒反應過來,進去見他沒有立刻同她說年禮的事,才稍有察覺。一想婆婆竟又因錢財小事對她有芥蒂,自己的心也不痛快了,“要是以後你成了富貴人,娘怕還是不會捨得花錢的。”“節儉慣了,畢竟苦了那麼多年。”謝崇華知道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自己夾在中間,時常要多想怎麼讓母親順心,讓媳婦也不受委屈。想得多了,才發現這是個大學問。齊妙也不是頭一回見婆婆如此,作罷不提。橫豎不是什麼大事,記在心裡她自己會覺得憋屈。她素來灑脫慣了,不願將這事放心裡。她突然覺得自己也沒法將婆婆當做親孃看待,因為方才想這事時,她始終有一個念頭——丈夫懂自己就好。這麼一想,她竟覺得婆婆待她不親的事扯平了。打點好年禮,天氣實在太冷,齊妙決定早早梳洗睡覺。取了衣裳想起初二初三回孃家是元德鎮的風俗,說道,“姐夫和姐姐也是明天回來吧?要給他們收拾好房間麼?”提及這事,謝崇華臉上便禁不住露了淡漠,“他們不會來的。”齊妙想了想,“姐夫不讓?”“嗯。”她撇撇嘴,“姐姐嫁他,真是可惜了。”大姐雖生得不是傾城傾國,但容貌算來,也是姑娘中上乘的。況且脾氣又好,識得字墨,更重要的是待人也好。想到常宋,她都跟著丈夫一起心塞。她抱了衣服出去,見婆婆從姐姐住的房裡出來,好奇道,“大姐他們說了明天回來麼?”沈秀搖頭,“沒有。”“那娘為什麼早早收拾姐姐的房間?”沈秀默了默,說道,“萬一會回呢……”話裡略有失意,又答得平常。卻聽得齊妙心有所想,婆婆身為母親,是更疼兒子一些,但女兒終究也是自己的骨肉。雖然嘴上說嫁出去的女兒是客是客,但骨血相同,怎麼可能真的當做是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