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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發覺張明生的拇指撫上了我的眉毛,他說:“明明你剛剛還很開心,就差張牙舞爪,現在又突然好傷心。”
這些年來,我的情緒不知不覺變得更容易起伏,不知是不是我的精神正在慢慢瓦解的緣故。我不敢去想,好在,我的心情總歸是低沉的,時而釋懷,時而傷心,總比亢奮好壓制。我勉力維持出一個冷漠的外殼,不想讓別人看破。
像摸一隻貓,張明生寬大的手緩緩滑過我的臉頰,他說:“你覺得李譯能把你救走是不是?”
我沒答話。
“李譯中意誰我不在乎,倒是於sir,”張明生的手心貼著我的臉頰,他望著我的眼睛,慢條斯理的問,“你還記不記得自己中意過誰?”
我看著他,突然鼻頭髮酸。
十二
長到這個年紀,也沒辦法說自己從未拍過拖。
初戀大我三歲,是個醫生,溫柔體面,只是太過禮貌。我們兩個初次碰頭是在一間開著深藍燈光的酒吧。從前來這種地方,大多是為了辦案。
我的生活一向簡單,家和警署,兩點一線,連搭乘的交通工具也一模一樣,除了李譯和手下的警員會讓我的行程發生一些小意外——拉我出去喝酒聚餐之外,我幾乎沒什麼私下的消遣。我沒問過自己究竟想要什麼樣的生活,也極少探索自己的喜好。小時候獲得的太少,長大了就對幸福缺乏想象。
在警校時,大家多是同吃同住,連洗澡也只是隔著薄薄的擋板,稍微往旁邊一瞥,就能看見同伴脊背上的肩胛骨以及胳膊上的肩胛骨。我雖然身體特殊,不太愛講話,但好在績點優秀些,有時候人想跟別人隔開些距離,總需要一些這樣或那樣的世俗成績。沒有人知道我特殊的身體,我也只把那個殘缺的器官當作身上的一道疤痕。假如它再完整些,說不定我的人生還有的選。有一次大家舉起來打籃球,幾十分鐘過去,每個人都滿身大汗,大家嬉笑著擁進淋浴間,大家都年少氣盛,不懼赤裸相對,甚至更有些要比拼一番身材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天被激烈運動調動了腎上腺素,淋浴間內水汽氤氳,燙熱的水珠滾動在小麥色的面板上,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