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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開車回家,這段時間都是沈時倦來接我,車放在停車場裡都好久了。

開著開著,我總覺得車裡有一股怪味,我像狗似的吸著鼻子到處嗅,後來終於在放茶杯的位置找到了一包榴蓮糖,還是上次蕭紋渝給我的,拆開了沒吃完。

我把剩下的都倒進嘴裡,將包裝紙再塞回原位,忽然我摸索到一個東西,拿起來一看是一隻精緻的小盒子,我一隻手開啟,裡面是一枚鑲著鑽石的藍色的領帶夾。

是我買給沈時倦的,那時候只要我看到藍顏色的適合他的東西都會買下來給他。

那時的我多幸福啊,沉浸在沈時倦帶給我的柔情蜜意中,滿腦子都是他。

幸福來的很突然,消失得更快。

我合上盒子,忽然心裡煩躁無比,想都沒想就把領帶夾從視窗扔出去了。

其實我扔出去的時候已經後悔了,不是捨不得領帶夾,我是在開車啊,馬路上忽然拋物太缺德了。

我還沒來得及懺悔,就聽見旁邊的車一陣急促的剎車聲,然後咣的一聲撞在了路邊的馬路牙子上。

我嚇了一跳,趕緊把車靠邊停下來,跳下車向那輛車跑過去。

我不知道人家為什麼會撞車,但估計是因為我剛才丟了領帶夾。

我惶恐地去拍對方的車窗,片刻後,車門開啟了,一個男人從車裡下來。

“對不起先生。”不管什麼情況,我先道歉再說:“你的車是不是被什麼東西砸到了?”

對方挺惱火的:“怎麼能從車窗裡往外丟東西?我為了躲開那個東西,差點撞到你...”

“先生,是你啊!”不是我要跟人家套近乎,是我認出了對方,不就是白天在民政局撿到戒指的那個肌肉型男麼?

他也認出了我,怒氣才稍微小了一些。

“這麼巧?”

“是啊,好巧,對不起啊,我剛才應該是發神經了,都忘了自己在開車,就把東西扔出去了。對不起,真對不起。”

我誠心誠意的道歉,對方也消了火氣。

“沒事。”他下意識地看看我的手指:“戒指沒戴了?”

我笑笑:“太大了,容易掉。”

“也是,不合適的遲早會丟,調整一下指圈。”

“哦,你的車撞到哪了,我來修。”我趕緊去檢視,人家大度的很:“小事一樁,不過從車窗丟東西很危險,下次不要了。”

“不會了。”我趕緊說:“我以前也沒這個習慣,剛才腦子有點短路。“

“你丟的是垃圾?估計找不回來了。”

我跟著他的目光看向車水馬龍的馬路上:“不找了,是垃圾。”

“你走吧。”他寬宏大量的:“沒事。”

“不不,你的車我來修。”我堅持:“您留個電話號碼給我,我也把我的給你。”我回到車裡翻出一張我的名片遞給他:“我叫顧晚凝,您的車儘管去修,所有費用我出。”

“沈斐。”他拗不過我,也給了我一張名片。

“沈先生。”我念到這個熟悉的姓,心裡就咯噔一下,又是姓沈的,也真是巧了:“那您的車修好了之後打給我,我把錢付給您。”

“其實不用。”

“要的。”

他跟我笑笑:“那修好了再說吧!”

我又再次說對不起,目送對方上車把車開走。

我回到車上,發現沈時倦給我打過電話,剛才我在外面沒聽見。

我給他回過去,他淡淡地問候:“還沒睡?”

“馬上睡了。”我隨口胡扯。

“哦,晚安,對了,我們家這邊的習俗是婚前三天雙方不能見面,你有問題嗎?”

“沒有。”

“那好,婚禮那天見。”

“嗯。”

我連再見都沒說完,他就掛了電話。

我握著手機坐在車裡,身邊的車呼嘯而過,深夜十一點半的馬路上仍然車流如織,但凡他用點心真的關心我,豈能聽不出在家裡和在外面的區別?

我就不該回電話,給自己添堵。

婚前三天不能見面,這個習俗我沒聽說過。

不過也無所謂,我也不想見他。

一連三天,我和沈時倦沒見面,他連個電話都沒有。

不過,每天都有人送東西過來,我的禮服,鞋子,首飾,沈時倦甚至把我媽的禮服都準備好了,旗袍,禮服,各種款式都有,任我媽挑選,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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