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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比我想象的更簡單,拍照,填表,外加身份證明,一共不到二十分鐘,我就變成了一個已婚女人。

在民政局的院子裡,沈時倦給我戴上了指環,我說:“你不是送過鑽戒給我了?”

“這是婚戒,我也有。”

我這才看到他的無名指上也戴著一枚和我手上一模一樣的指環。

和我手上的鑽石戒指一樣,都稍微有點大,我還特意綁了根紅線才不會往下滑。

離開民政局之前,我去了趟洗手間,看著手指上的戒指,我鬼使神差地拿下來對著亮光看戒指的裡面,我調整了好幾個角度,終於在戒指的內壁上看到了兩個英文字母,J,N。

我琢磨了一下,J,也許是沈時倦的倦字拼音的第一個大寫字母。

那麼N呢?我驚訝地發現,桑思儂的最後一個字,和我的名字的最後一個字,手寫字母都是N。

也是巧了,所以我明知道這戒指是他早就訂做好的,這上面的N不是我,是桑思儂。

但好巧不巧這兩個字母是同一個,我也只能將錯就錯,當做是自己。

我重新把戒指套在手指上,去盥洗臺洗手。

洗完手我一邊用紙巾擦手一邊走出了洗手間。

擦乾了,我隨手將紙巾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裡,只聽噹啷一聲脆響,我低頭一看,我手指上的那枚指環已經不見了。

一定是剛才我用紙巾擦手的時候,不小心把戒指擼下來了,剛才跟紙巾一起丟出去了。

聽聲音應該沒丟進垃圾桶裡,我便彎著腰在地上到處尋找。

一枚小小的指環太不好找了,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拐拐角角都找了,我的腰弓著都痛了。

我扶著牆直起身,心中已經在琢磨著沈時倦發現後,我該怎麼解釋,他會不會發火。

算了,發火就發火吧,他總不見得把我弄死。

我胸膛裡的心臟就是尚方寶劍,我不怕他弄死我。

oK,就這麼幹。

我剛轉身沒走幾步,就聽見身後有人在喊:“小姐...”

這裡女士不止我一個,不一定是在叫我。

我徑直往前走,但身後卻傳來急切的腳步聲,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小姐。”

我轉過身,是個高個子的男人,劍眉星目,很健康的膚色,一看就是健身人士,襯衣的胸口處的紐扣都快被他的胸肌撐爆了。

哦不,我這該死的關注點。

我趕緊將目光重新挪到對方的臉上:“什麼事?”

“小姐,剛才你是在找這個嗎?”

他向我展開沙包一般大的拳頭,在他看上去比常人都大一些的掌心中躺著那枚指環。

我並不驚喜,剛才我甚至帶著一種丟了更好的竊喜,反正也不是屬於我的。

但現在人家幫我撿回來了,我總不能不理。

“是的,謝謝。”

他將指環還給我:“不客氣。”

他跟我點點頭,就準備走開,我又問:“請問是在哪裡找到的?”

“卡在男廁門口的地磚縫隙裡了。”他說:“我看到你在找東西,就留意了一下,剛好就發現了。”

“哦,謝謝。”

“不用客氣,說明這戒指就是屬於你的,丟不掉的。”他跟我笑笑就走了。

我丟個戒指,還丟出了宿命感了。

他的話倒激起了我的逆反的心理,我心說如果我把它丟進湖裡還能找回來,我就信這是屬於我的。

我捏著戒指走到院子裡,沈時倦還在等我。

他看到了我手上的戒指,奇怪地問:“怎麼不戴上?”

“大了。”我說:“你給我買戒指,就算不打算親自帶我去選,至少你得搞清楚我的尺寸。”

我把戒指還給他:“我戴不了,你先拿著吧,別給我弄丟了。”

“你吃胖點。”他接過戒指小心翼翼的放進口袋裡:“不就可以了?”

他是帶著笑跟我說的,但我此刻真的很想抽他。

他寧可讓我吃胖,也沒想著再幫我去買一枚。

我皮笑肉不笑地跟他裂了咧嘴,就當做在笑。

走出民政局大門,陽光肆虐又刺眼,我用手擋著陽光,聽見沈時倦在問我:“中午想吃點什麼?”

我毫無胃口,特別是跟他在一起。

“公司還有事。”我回答。

“這麼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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