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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姐在臨睡前教我煮長壽麵,教我煎雞蛋。

我從未下過廚,雞蛋都不會煎。

一冰箱的雞蛋被我糟蹋了一多半,好不容易煎出了一個像點樣子的,文姐很欣慰:“等會就這麼煎,油不要太多,不然會濺到,太太,你看你手背上被燙了好幾個泡呢!”

“沒事。”我看著那一疊慘不忍睹的煎蛋:“這些怎麼辦?”

“我們會吃的,不會浪費。”

文姐收拾好廚房,又叮囑了我一番就去睡了,我在樓下的沙發上等沈時倦。

十一點半,他還沒有回來,再晚就過了十二點了。

我手裡握著電話猶豫著要不要打給他,發微信他也不回。

但是,他不回來我打電話也沒用,反而惹人討厭。

我等到鐘聲敲響十二點,便回房間睡了。

沈時倦回來的時候已經凌晨兩點鐘了,我還沒睡,他沒到我的房間來,我把耳朵貼在門板上,當他的腳步聲經過我的房間門口的時候,我真想把門開啟,但是我的手都握在門把手上了,還是沒拉開。

開了門又能怎樣呢,我告訴他我等了他一個晚上,煎雞蛋的油花四濺,手上幾個大泡,昨晚也是因為他的生日禮物才會大半夜出去。

我知道我做的這些他不會感動的,我也不是為了感動他。

所以,也不必說了。

我又回到床上,閉上了眼睛。

第二天早上,他倒是來敲我的門,抱歉地說他昨晚有點事回來晚了。

我知道他不是去陪思儂的媽媽了,就是去思儂的墓前。

本來我是想至少煮碗麵給他吃,哪怕在十二點之前的幾分鐘,也是陪他過生日了。

但是,他一分鐘,一秒鐘都沒有給我。

我沒追究,寬宏大量地原諒他了。

下樓去餐廳吃早餐的時候,經過客廳,他看到了茶几上的紙袋。

我才想起來沈斐的禮物,趕緊拿給他:“沈斐送你的,讓我祝你生日快樂,不過今天已經不是你生日了。”

他的臉從聽見沈斐這兩個字後就很臭,他甚至沒接我手裡的紙袋:“沈斐?他來過?”

“嗯,昨晚。”

他盯了我片刻,忽然拿走我手裡的紙袋走到門口,就順手丟進了花園裡的垃圾桶裡。

我一愣,趕緊跑過去撿,他拽著我的胳膊把我拉走,我急的跟他喊:“他送你的是名牌手錶,很貴的!”

他不由分說地把我拽進屋裡,他很用力,我的胳膊被他掐的很疼。

我用力掙脫,又一次跑出去翻垃圾桶,還好花園裡的垃圾桶基本都是空的,我一下子就找到了。

我開啟盒子,把手錶舉到他面前:“這麼貴的東西,你說扔就扔?不管你們有什麼恩怨,你有多不喜歡他,但是伸手還不打笑臉人呢,人家親自上門送來的生日禮物,你不喜歡我可以還給他。”

他的目光連瞥都沒瞥一眼手錶,只是看著我:“我不喜歡,你也不用還給他。”

“難道還要扔?這麼貴...”

“你想要手錶我可以給你買,我也給了你黑卡,你隨便刷...”

我一下子氣血衝到了頭頂。

他明知道我不是想要手錶,他也知道我一直說手錶貴是不忍心這麼扔掉,但他卻故意這麼說。

他的語氣很平淡,但我在他的眼睛裡看到了輕視的光。

也許,他跟看不起沈斐這個養子,和看不起我這個被顧家拋棄的棄子一樣。

如果不是我狗仗他的人勢,我和媽媽永遠都不受待見。

前天晚上出車禍被他罵了一頓,如同淋了一場綿綿的雨,哪怕當時的雨很小,可以不用打傘的程度,但是被淋得久了,再小的雨都能淋溼。

此刻,那場雨的功效開始彰顯出來,冰冷的潮溼從毛孔裡侵入我的四肢百骸。

各種絕望一點點疊加。

此刻,我對沈時倦的愛,就像是一個進度條,從百分百已經到了百分之六十。

剩下的百分之六十,支撐著我沒有跟他撕破臉,沒有大聲質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對我,也沒有問他昨晚和誰過的生日。

我給自己僅存的一點點自尊就是,如果實在撐不下去了,我會悄無聲息地離開,也不會淚流滿面地聲討他。

我終究沒有跟他大吵大鬧,默默地把手錶放進了盒子裡,然後回餐廳吃飯。

他很快也跟著進來,再開口的時候語氣已經很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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