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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時後,太陽西沉之際,大水瓶寨百戶馬金梁,吃力地扛著兩個大肩撘,“送”劉升出城寨。

馬百戶養的十幾個家丁則帶著幾十個衛所兵丁緊跟在後面,依依不捨。

劉升回頭看了眼,笑道:“馬百戶,你這些手下似乎捨不得我走啊,要不我留你家中過夜?”

馬金梁雖然和身邊其他人相比,顯得高胖,實際也就一米七出頭,且身上都是肥肉。

那兩個大肩撘又很沉,只走了他家到寨門這一段路,他就累得氣喘噓噓了,滿身大汗了。

此時聽了劉升的話,他額頭細汗更多了,忙回頭喝道:“都跟著幹什麼?想害死老子嗎?各回各家!”

那十幾個手持兵刃的家丁互相看了眼,不得不退回城寨。

至於那幾十個兵丁,大半手裡拿著農具,純粹是被強叫來壯聲勢的。馬金梁的家丁一退,他們就散了。

馬百戶“送”了劉升近三里路,眼見太陽落了山,天都要黑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險些將褡褳中銀錢灑了出來。

他喘著氣道:“好漢爺,我實在走不動了,讓我歇一歇吧。”

劉升看著他直搖頭,“馬百戶,你這身體需要鍛鍊啊,不然將來闖賊來了,清虜來了,你怎麼辦?是等死,還是投賊投虜啊?”

馬百戶累得不想說話,心裡卻覺得劉升這話好怪。

‘這人稱李自成為闖賊,莫非是別的賊酋部下,又或是和李自成有仇?’

至於清虜來了的事,他完全沒想過——他覺得,清虜即便再入寇,或許會來河南,但絕不可能打到最南邊的汝寧府來。

劉升看天色將黑,也不準備再讓馬百戶耽誤時間了。

他道:“把褡褳放下回去吧。”

馬百戶先是一愣,隨即立即放下褡褳,叩頭道:“謝好漢爺!”

叩完頭彷彿重新生出了力量,起身就要走。

劉升卻在後面大聲道:“馬百戶要記著那封承諾書,好自為之啊。”

馬百戶聽了身子一顫僵住,幾秒後才加快腳步離去。

劉升一笑,一手拎起一個褡褳,也快步離去。

手中的褡褳各有幾十斤重,馬百戶扛著吃力,他提著卻輕鬆得很。

裡面是馬百戶用來購買他那個玻璃樽的五百兩銀子和幾十貫銅錢。

為了表示不會對這次買賣後悔,馬百戶還專門寫下了一封承諾書,說“若有反覆,便叫那崇禎小兒斷子絕孫,不得好死”。

並在上面蓋下他的百戶印章,又按下手印。

劉升看馬百戶誠意滿滿,這才將寶貝玻璃樽賣給他的。

馬百戶得了玻璃樽後喜極而泣,見劉升衣衫破爛不合體,又硬是要贈送幾件好衣裳,還有配套的襪子、鞋、帽。

馬百戶的“熱情”甚至讓劉升為他最初的想法感到羞愧——最初他是想嘎了馬百戶,為受其欺壓的大水瓶寨窮苦百姓報仇解恨的。

後來想到,一個百戶死了,大機率會驚動地方官府,鬧得天目山氣氛緊張,官民不和諧,不利於他後續要辦的事,這才罷。

···

房穿的第三日。

也即是大明崇禎十三年,四月初八。

這日期也是劉升昨日從馬百戶那裡問得的,和現代的日期一致,只是這裡用的是陰曆,準確說是明朝的《大統歷》。

崇禎雖然命人結合中西方天文知識,編著了更先進、準確的《崇禎曆書》,也即是後世陰曆母本,但直至大明滅亡都沒應用開。

天目山這小地方,用的自然也就是老掉牙的《大統歷》。

早上四五點,劉升就起來洗漱,麵包配牛奶當早餐。

吃完便就著昨日馬百戶送的衣裳,換了一身裝束。

頭戴靛藍色唐巾(帽),身穿一套褚色寬大道袍,腳上則穿著棕灰色的高幫登山靴。內裡卻是穿著現代人的內衣,和一套防彈衣(兼防刺)。

這一套打扮乍看不倫不類,但並無大問題。

道袍是晚明時期文人的流行衣服,其他人跟風,穿一身道袍很正常。

至於唐巾則是明代很普通的一種帽子,樣式很多。

鞋子、短髮都確實是與此時人格格不入的,但在明末這個時間段,即便被人注意到,劉升也不怕。

何況他此番出門並非要去什麼大城見什麼官員,只是去天目山西南邊的毛家集。

原本,劉升是想去周邊縣城的,可即便是離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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