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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走了好幾家副食品商店都沒買上魚肉,宋恩禮便跟蕭和平商量,肉她到時候直接從廠裡捎回去,反正她跟食堂的大廚關係好。
蕭和平滿腦子光剩下扯證,她說啥都是好。
找了個沒人的小巷子,宋恩禮當著蕭和平的面把滿腳踏車的東西變沒了。
蕭和平一改剛才的欣喜若狂,怪緊張的問她,“咱倆結婚你爸媽能來嗎?”
宋恩禮搖頭,“來不了。”
“那他們知道咱倆結婚嗎?”
“不知道吧。”父母遠在幾十年後,怎麼可能知道。
想起再也見不到面的家人,宋恩禮失落垂眸。
以前總幻想著自己結婚的時候,挽著父親的胳膊走上禮堂,由父親親自把她交給她心愛的人,可是現在,她就要結婚了,他們卻不知道……
“走吧,趕緊把證扯一扯我得回去上班了。”
她極少在蕭和平面前表現出脆弱的樣子,蕭和平心疼把她抱住,“對不起,對不起紅旗,我不該問這些。”
“傻……”
“你倆摟摟抱抱的幹啥呢!”
帶著紅袖章解放帽的老大媽突然從巷子口躥出來,嚇得兩人推著腳踏車拔腿就跑,一直跑出巷子那頭才騎上腳踏車快速離開。
“嚇死我了。”宋恩禮一隻手抓著腳踏車坐墊,一直手隔著厚厚的棉衣在蕭和平腰上掐了把,“都怨你,差點結婚當天就讓人給逮了!”
“是是是,都怨我都怨我。”蕭和平握著她的手將她的手揣兜裡,“要不你今天別去上班了,回宿舍我讓你隨便收拾。”
“想得倒挺美!”
腳踏車車輪緩緩碾過積著白雪的路面,冬日清晨罕有的一抹暖陽正好投射到他們身上,撒滿暖柔的金光。
這個年代還沒有民政局也沒有身份證,所以人們結婚只需要帶上單位審批後發下來的介紹信或者大隊裡開出的證明就成,鄉下結婚登記就上公社,城裡人則去政·府部門的“結婚登記處”。
結婚證上也只需要簡單的填寫序號、兩人的名字、和年月日,連照片都不用貼,上頭一句“自願結婚,經審查合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便是全部。
不過結婚證卻要比幾十年後來得花哨許多,裡面印著一圈花草邊框,邊框上頭當間是半月形的五星紅旗,底下中間是個“囍”。
雖然有點土氣,可是那種感覺真的很神奇。
宋恩禮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拿到小紅本的感覺。
她居然真的,跟一個六十年代的男人扯證結婚了!
哪怕在進登記處大門前,她都沒這麼強烈的反應過。
她把小紅本貼在心口,感受裡頭強勁有力的跳動,一絲甜蜜浮現在臉上,“蕭和平,咱倆結婚了。”
“嗯。”蕭和平抿著嘴,光知道笑,拿著小紅本不捨得合上,“我也是有媳婦的人了。”
“敢情以前沒把我當媳婦呢?”
“那不一樣。”
咋不一樣?
蕭和平說不上來。
反正從今天從這一刻起,這個女人才算是正式屬於他,睡再多次都換不到這種感覺。
他心裡也踏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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