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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後,嘆息道:“凡事必有始有終,我這一局雖然贏了,卻是取巧,射之本意並非如此。既如此,第三局咱們便定個君子之約,十年後還是這兩個孩子,比五射之術。希望你教的那孩子能夠在十年裡,明白射中真諦,修身養性。真要教出一個君子,好過在這裡比試十次。”

公孫澤眼中一亮,不可思議地看著這個讓他憤怒過、懊惱過、甚至想誅殺的人,終於鄭重地點點頭。

心說:“終究……他還是有些向正道之心的。是啊,若真教出個精通六藝知書守禮的君子,也好過在這裡和他爭辯。”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為連輸兩次後,怕下次輸的更慘所以喜歡給自己找個臺階下,而對方恰好給了自己機會。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看到那些庶氓見到黃金後歡呼雀躍的模樣,和之前他講禮講墨家非樂節葬時神情的對比,讓他心如死灰,聯想天下,心累如二月之牛遠征之馬。

於是上車前揮揮手,說道:“那柄弓,便送那個六指的孩子了。君子之約,必不敢忘。”

公孫澤的友人悄悄摸了一把腰間的銅劍,也嘆了口氣。

本以為今天會比第三場,如果對方又贏了,或許可能會太過得意以致嘲諷連連,到時候自己便可以友人被辱為名,一劍殺之,這樣的殺人之名墨家不會找麻煩。

辱人者此時就要做好被人殺的準備,這是這時候的道理,和血親復仇一樣,是此時大家都接受的殺人理由,最是正當。

其餘的罪名,就算夫子被辱,墨家人也不會接受因此而殺人的理由。

反正雙方彼此之間互稱豬狗,因此殺人,就等於逼著墨者也動劍,看誰的劍利而不是誰的理正了。

諸子之間,誰沒有完全得大勢之前,都不會因為理念問題主動動手廝殺,互相的報復誰也承受不起。

可對方最後的表現,出乎他的意料,也根本沒給他出手的機會。這時候再無故而殺,會陷朋友于輸不起而殺人的不義之名,也會讓自己成為墨者的追殺和挑戰物件。

他欣賞對方的才華,本來在上次看到九數之學後,還有些惜才之意,但今天看到這場毫無禮儀可言的比射之後,已然放棄幻想,知道對方已經無可救藥,所以更危險。

此事之後,商丘怕是又要多出一個聞名的年輕人。

此人在墨家,名聲卻不顯,那諸如公尚過、耕柱、禽滑釐這樣的人物,又會是什麼樣呢?

思慮萬千,收起銅劍,一同上了車,就此離開。

歡呼聲在馬車離開後響起,六指拿著那柄小弓,問道:“適哥,十年後真的還比?”

“比個屁。金子都到手了,輸贏已無所謂。我們要贏金子,他要的只是一句讓他覺得有希望的話,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十年後他要真記得,你好好比一場,輸了就是。”

“贏了就該有贏了的態度,免得對方惱羞成怒,跑到司寇那裡控告我,也未可知。如此一來,他真當成個事,十年之內也不好再來煩我。我哪有時間和他們爭辯。”

“要是贏了便歡呼雀躍,嘲諷不止,你沒看他的朋友都是佩劍、帶弓的?這時候殺個人也不算是什麼大事,又沒人管。覺得被侮辱了,一言不合就殺人的事城中出過多少次?這個時代,不確定自己打得贏對方,千萬不要盛氣凌人不給顏面。”

“我倒是準備了一肚子得勝不饒人的話,可是一見對方帶著弓與劍,就沒說。批判的武器,勝不過武器的批判啊。”

六指以為這就是全部,雖不太懂最後一句話,卻也覺得大概明白了是什麼意思。

正當他以為一切結束的時候,卻發現他眼中的適哥盯著遠處的馬車,像是在教育他一般,喃喃道:“再一個,這樣一來,那個學射的農家孩子也算是有機會過得好些,最起碼有機會,將來或可軍功出人頭地,這十年也不至餓死,還能學一手射術,這是做夢都不可得的好事。”

“這也算是利了一人。勿以義小而不行、勿以利少而不屑。”

“這天下啊,不就是一個又一個的人嗎?”

六指點點頭,想說自己懂了,發現適已經笑著舉著黃金走入了人群,和村社中人講起了希望。

村社的希望,也是適的希望。

適想著,最難捱的日子過去了,最喜歡的收穫要降臨了,最喜歡的金子到手了,最危險的日子混過了。

樂土幻想已經編成了讖詩,有人開始問女媧伏羲從哪來到哪去的故事,有人希望自己也成為利天下死不旋踵的墨者,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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