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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怎麼著呢。”野馬很耐心、很溫柔的拍著我的背。
我衝他擺了擺手示意自己沒事了:“你先走吧,我沒事兒了。對了,你開我車走吧,這麼晚了可能不太好打車了。”
真的是挺晚的了,而且我也不知道野馬到底住哪兒,從我這兒回他家遠不遠。按說野馬照顧了我一晚上,我無論如何應該請他進屋喝口水,而我現在卻趕人家走,怎麼說都像是過河拆橋、卸磨殺驢,可是我沒有辦法把野馬留下來,孤男寡女……我不是不信任野馬,只是過不了自己這關。
我其實是個非常保守的人,這輩子只對一個男人“隨便”過,那個男人就是嚴默。
就是因為我一貫的保守,所以我剛和嚴默在一起的時候許欣還曾經大罵過我,她說我不是她,怎麼可以和一個男人認識剛半年就上床呢?還是個名聲那麼壞的男人!
當年的一切發生的實在是太快了,快到我現在依舊覺得不可思議,我怎麼可能和一個男人只認識半年,連他的底細都沒弄明白,就稀裡糊塗的跟他上了床、還搭進去了自己的一輩子?放現在,這種兒事是完全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的。
除了天時地利人和,或者換個說法叫作緣份的那種東西,大概也是因為我那時候的叛逆心理和虛榮心理吧?那時候我非常羨慕許欣,覺得她過得隨心所欲、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抽菸、喝酒、罵髒話、每天和各種各樣的帥氣男人在一起,生活過得五光十色,而且隨時可以甩了任何一個男人,可每個男人卻心甘情願的為她付出,和我這種家教甚嚴的平凡學生生活完全不一樣,我總覺得許欣那樣的人生才精彩。
許多年以後我才明白,我畢竟不是許欣,沒有那麼多的感情可以一次次的投入,也沒有許欣那樣聰明的頭腦可以圍住那些男人,隨時調遣發落他們。而且後來我也明白了,沒有人可以對非親非故的人不需要任何條件而心甘情願付出所有——就像現在的我和嚴默,我們也是經過了七年的相處、六年的等待與近兩年的磨合,才真的可以像現在這樣一心為對方著想,而且即使我們有十五年的感情,有時候我們依舊會心思活動,就像前幾天我還想和嚴默分手一樣。另外我發現的就是,我這種死心眼的人,只有一次感情,付出了就再也沒有了,我永遠也做不了灑脫而八面玲瓏的女子,我做不了多情的女主角。
許欣呢?她確實是得到了她想要的東西:比如綠卡、比如愛人、比如孩子以及一個完整的家,但她的付出,恐怕是我這輩子永遠想不到也給不了的。
而我的不多情,到底是嚴默的幸還是不幸呢?
其實從一開始,我和嚴默在許多根本性問題上的理念就是不合的。他因為深受西方搖滾文化、60年代嬉皮士“花童”文化的影響,其實對於性是保持著開放與自由的態度的——“做…愛不做戰”就是那時候嚴默以及村子裡的許多人所持的態度與感情觀,野馬也一樣。
那時候村子裡只有極少一部分人是有固定情侶的,更多的人是遊戲人生。當然,以村子裡人那時的條件,像同時代正常人一樣交女朋友也並不太現實,最主要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錢,沒錢,日子過得也是有今天沒明天的。所以很多經常來村子裡的開放姑娘們,除了被村子裡的光棍稱為“骨肉皮”,也會被稱為“戰友”,更粗俗一些的人便把她們稱為“炮友”。除此以外,經常混跡在村子裡的男男女女們,更有許多錯綜複雜的三角、四角乃至多角的感情關係。
我坦誠,這種不用負責任的世界觀、感情觀曾經吸引過我,年幼的時候我以為這就是瀟灑的人生態度,只有這樣才能風情萬種。而且,在和嚴默真正在一起之前,我真的虛榮的覺得嚴默的樣子就應該是我男朋友的樣子,我希望找一個被萬眾矚目的男朋友,而不是和我同樣平凡的大學生王欣。
可以說我是後來慢慢愛上嚴默的,最開始只是被不一樣的世界所吸引、被他的皮囊所迷惑。
可終將熱血會被熬成慾望,愛上一個人也是這樣;當一切變成慾望的時候,就一發而不可收了。
但我畢竟與嚴默的生長環境不同,所以我們受的教育、接受的知識、理念也是不同的。我爺爺雖然戎馬半生,但對待子女要求極為嚴格,所以才會養出我爸和我這種頑固不化卻又爭強好勝的性格。我們家唯一的奇葩就是我小姑,也可以說是她是我們家唯一有反叛精神的人,就是因為她從小沒有和我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
可是我從小卻是在我爺爺奶奶的的看管下長大的,作為溫家的嫡親長孫女,雖然我是女孩,但我爺爺並沒有放鬆對我管束,甚至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