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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的我就沒有那麼害怕那些圖案了,並且在我20歲生日之前我特別想在生日那天紋一個“默”字在身上,留莋愛的紀念。因為在我看來“默”不僅代表了嚴默,還因為這個字的字形結構夠複雜,所以十分好看,是一個很好的圖案。
可是誰知嚴默知道之後並不高興,他不許我去做任何紋身,不管我怎麼逗他、求他,他都不同意;後來他帶我去看了一次他做紋身。又是割線、又是打霧,弄得面板又紅又腫,還出血,我就覺得頭皮一陣發麻,我實在是個怕疼的人。所以這事兒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我終究不明白嚴默為什麼不讓我去做他那麼熱衷的事情,而且還是紋他的名字。
不過我們後來分手後我倒有些慶幸了,好在我沒有因為年幼無知的衝動,在身上永久的刻上一個讓自己看見就會恨的圖案。
因為我的緣故嚴默不再練紋身了,而是又開始聽各種甜膩的女子組合的音樂,一小節一小節的反覆聽,一段歌詞一段歌詞的研究。我看得出來,他聽得很痛苦,因為那種無病呻吟、呢呢喃喃的音樂連我都不愛聽。
不過唯一值得高興的是,野馬並不像我和嚴默以為的那麼不靠譜,週五下午他就打電話告訴嚴默各種證啊、照啊的都辦齊全了。
其實野馬想開這家店已經想了好多年,許多事情比剛短短接觸兩個月的嚴默想得要清楚的多。我真的有點兒後悔,一開始沒看住嚴默;如果一開始就讓野馬去跑這些事情,恐怕嚴默就不會受這麼多罪了,而且更重要的一點是很可能許多問題早就解決了。
當然,一開始我也沒有想到嚴默會把這麼一個小到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