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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咩咩真的是賤嗎?她只是全心的愛著她初戀的、也是她的第一個男人,她有一個古樸的愛情觀,希望可以從一而終。為了默默她可以忍受一切,付出一切,因為她真的愛他,愛他的才華和不羈,可是當她的付出不被珍惜的時候,她被困在了原地,想走卻走不出來……
☆、第 41 章
那個pick我還是沒有還給嚴默,而是一直戴在身上。
情人節過後,我又繼續每星期一、四固定去嚴默家,每次去都會買一大堆的蔬菜水果,我不想他再出去摔倒;而且他太瘦了,需要補充營養。
前兩次,嚴默給我吃了閉門羹。我明明知道他在裡面,可是不管我怎麼敲門他就是不開,打電話也不接,我只好把買來的東西放在門口就走了。
直到第三次,嚴默終於給我開了門,房間收拾得很乾淨,而桌子上擺放著一桌豐盛的飯菜。
“咩咩,謝謝你能來。”嚴默說著很紳士的幫我把餐椅來開,示意我坐下,然後從廚房端出一盤清燉鯽魚來。
“第一次做,嚐嚐,說是溫胃的。”嚴默說著便把一塊魚夾到了我的碗中,“最近在看《千金藥方》,裡面說‘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我買了些紅棗,以後每天吃幾顆,對養胃有好處。”
我說不出話來,也動不了筷子,只是使勁的盯著眼前的嚴默看,這個嚴默是如此的陌生,卻又是如此的親切,我想我已經再一次愛上他。細想起來,也許在我住院那陣子我就已經再愛上他了。
“怎麼了?”嚴默好像是被我看毛了,胡捋了一下頭髮,不安的問道。
“沒有,”我忍著眼淚搖了搖頭,“嚴默,我發現你長大了。”
嚴默尷尬的笑了,低聲的說,“是老了。”
從這以後我們之間親近了許多,嚴默還特意為我配了一把他家的鑰匙。因為他有時候還要去公司開會,去錄音室幫人錄歌、伴奏,或者去酒吧表演……我發現現在的嚴默很忙碌,不出去的時候他就在家埋頭寫歌,然後還會在網上跟杜革談歌曲的問題。這時候我才發現他原來是在幫別人寫歌。我清楚得記得嚴默以前很驕傲的說過,他的歌除了他自己根本沒有人適合唱的,而他永遠也不會把自己的歌賣給別人……
總之,我慢慢的發現,現在的嚴默跟以前的嚴默幾乎不是同一個人了。
因為有了嚴默家的鑰匙,所以星期一、星期四他不在的時候我就會幫他把飯做好等他回來;而這兩天如果他晚上外出還沒回來,也會隨時給我發簡訊,告訴我他在哪裡做什麼……
有幾次我等他等累了,就在沙發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躺在床上睡得好好的;而嚴默就躺在我身邊。這種感覺很好,讓我覺得很踏實,那個纏繞了我好幾年的夢也漸漸的少做了。不過我們之間真的只是蓋棉被純聊天——其實也不怎麼聊天,我們之間的話還是很少。我住在嚴默家的時候,嚴默從沒有要求過什麼,而我,對於那件事情也有心理障礙,我想即使嚴默要求我也不會同意的。
不過看著嚴默能像現在這樣認認真真、踏踏實實的工作,我已經心滿意足了。對於我們的未來我沒有什麼奢望,也許現在這種相處模式才是最適合我們的。
但是我卻怎麼也找不到和洪子燾的相處模式。
年完年,洪子燾竟然每週都要來北京一次,並且大張旗鼓的捧著玫瑰花來我辦公室,擺明態度在追我。
作為我們雜誌的大客戶,每次洪子燾來都會受到廣告部同事隆重的招待,他便笑呵呵的接受,跟他們在會議室天南海北的聊著;每當這個時候我就躲在我自己的辦公室裡不出去,可是每次崔老師總會讓我過去坐陪,還有幾次她竟然私底下跟我表揚洪子燾,並且勸我接受他。
到最後雜誌社裡除了老喬、崔老師,有越來越多的人在跟我說洪子燾的好,因為他很不吝嗇的每次過來都會給全雜誌社的人帶下午茶,有時候他過來的早還會請辦公室的人吃午餐;我終於明白什麼叫吃人嘴短了,所有人都被洪子燾收買了,只有一個曹歆不買他的賬。
曹歆依舊我行我素,完全視洪子燾為無物,也從不吃他買來的東西,甚至洪子燾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弄得洪子燾很尷尬。
於是我發現,曹歆真的很像年輕時的嚴默:很高傲,也很冷酷。他們這種人有一套自己的是非標準,看不上眼的東西他們不會像一般人一樣假意奉承,表面上弄得一團和諧;他們會很明顯的把厭惡擺在臉上,直接讓臉上的表情告訴對方:我他媽的看不上你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