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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曹迪的這篇稿子大概杜革和嚴默也沒少出力,沒想到現在一個音樂公司竟然連採訪稿都要老闆和歌手來自己改,真是做得夠卑微的了。
但是這些不重要,除了跟杜革和嚴默很熟的人,應該沒有人能看出這篇文章中有他們過手的痕跡。所以曹迪依然可以在文章中只署他的名字,我當然也不會點破。
毫無疑問,我同意了這篇專訪上了封面,這是我一早就決定了的;毫無疑問,雜誌出刊後我接到了老喬以及我爹媽狂風暴雨一般的投訴電話。
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期雜誌竟然被搶購一空,創下了創刊以來最好的銷售成績,曹迪也由此一下子成了音樂圈最受歡迎的記者,炙手可熱、名聲大振,一眾明星想要請他寫專訪,邀請他寫樂評專欄的雜誌更是數不勝數,竟然還有音樂選秀節目邀請他去做評委。
曹迪還算清醒,拒絕了不相關的邀請,繼續靜下心來寫他的稿子,不過在此後他的長進倒也是與日俱增,不需要我再督著他一遍一遍的改稿子了。
後來有一天曹迪主動進了我的辦公室,倒也不扭捏的送了一串鋼珠項鍊給我。他說這串項鍊是他自己做的,以示對我的感謝。我面無表情的收下了那串項鍊。
嚴默以前也很喜歡自己動手做配飾,什麼項鍊、手鍊、耳擴之類的……我怎麼又想起了嚴默?!
可是接下來似乎我想要不再去想嚴默也變得困難了起來,因為我們的封面故事,不僅嚴默再一次火了起來,而且關於他的往日女友也成了一個熱議的話題。很多媒體不厭其煩的透過曹迪專訪中的隻言片語試圖推斷出這個人到底是誰來,一時間各路“知情人士”紛紛湧現,他們分析起來頭頭是道,儼然是推理小說的路子,實際上卻是離題萬里。
而此時一位音樂圈的知名才女陳若菲在自己的部落格中寫了一篇欲語還休的博文、po了幾張她和嚴默在一起的照片,一時間這兩個人的緋聞便不徑而走了。其實陳若菲與嚴默的緋聞已經不溫不火的傳過一陣子了,只不過之前嚴默的受關注度並不如今日,而陳若菲幾乎屬於昨日黃花的人物了,所以轟動效應不似今天。
不過嚴默自此卻宣佈不再接受任何採訪,杜革的宣告中說是因為嚴默要專心準備下一張專輯了,對於所有傳聞一概不予以回應。也是,嚴默在娛樂圈的緋聞物件並不是只有一個陳若菲,他當然沒有必要回應,對於一個男星來說緋聞是個不錯的工具。
於是這出戏就這麼熱熱鬧鬧的結束了。我深諳杜革懂得如何操作一個case,如何推廣一個方案,如何包裝一個產品,這是他的老本行——我可沒忘了他是4A廣告公司的創意出身。
而這件事除了讓我心裡不太舒服以外,對我也算得上是百利而無害的:我的雜誌再一次揚名並吸引了更多廣告商和讀者、我的記者被熱捧招徠更多人氣、更多的新聞人物以上我們的雜誌為榮,而且嚴默終於不再人輕言微,終於可以找到一個適合的平臺發聲,不是很好嗎?
杜革和嚴默沒有像他們當日說的那樣改日再來拜會,那隻不過是些客套話。不過倒是自那次嚴默來以後,辦公室每天都能收到一小箱草莓,沒有寄件人,也沒有具體的收件人,只有我們公司的地址、總機電話。
因為沒有具體的收件人,收件欄中只有機打的“《勢週刊》”字樣,所以這樣的快遞當然誰都可以拆。於是辦公室的姑娘們每天都在盼著草莓的到來,然後猜測著是誰被人暗戀,是誰的男友這麼浪漫,再然後把那一顆顆鮮紅的草莓當作下午茶分食一空。
所有人都知道我從來不吃草莓,所以從來也沒有人給我留過哪怕一顆或兩顆草莓。
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我年輕的時候最喜歡的水果就是草莓。可那時我和嚴默窮得如果我不從家裡偷水果回來,那我們就什麼水果都吃不起。我記得有一次嚴默半夜演出回來給我帶回來了一小盒草莓,感動我哭了一個晚上,我偷偷的幻想那小盒草莓是嚴默特意買給我的,雖然嚴默告訴我那草莓是酒吧老闆送的,但我依然願意自欺欺人的相信我的推斷。我牢牢的記得,那天晚上嚴默跟我說,如果他掙到錢了以後天天買一箱草莓給我吃……
我知道,嚴默大小也算是個明星了,天天一小箱草莓他還是買得起的。
他不挑明,我便也裝糊塗,就像他三不五時的簡訊一樣,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 7 章
一進辦公室我就覺得氣氛不對,有一股“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