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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因為喬葉呀?”
喬穆頓了頓:“她的情況你也知道了是吧?對,因為她。我不想讓她知道我回來了,不想讓她來煩我。”
“她為什麼會來煩你呀?”秦昭昭不明白了。
“她想要我賣房子給她治病,我偏不賣。”
喬葉查出患有子宮頸癌後不久,方正軍就打電話去了上海的穆松家,想找喬穆商量賣房換錢給她治病一事。
喬家在城北新城區那套房子當年才花三萬多買的,如今已經一再升值,如果出售至少能賣到十萬以上的價格。喬偉雄去世後這套房子按例是屬於姐弟倆的遺產,以前喬葉沒提出要賣房分錢,因為知道喬穆肯定不會同意賣,兩個人的產權一方要賣一方不肯的話就很難辦成。再者房產留著有升值空間,比賣了分錢更賺錢。但現在情況不同,喬葉希望用賣房後分得的幾萬塊現金加上家裡的存款爭取延長自己的生命。她捨不得女兒,丟不下這個家,想盡一切可能多活幾天。所以詳細諮詢過律師後,她讓丈夫出面和上海那邊聯絡,要喬穆回來賣房。
穆松把訊息轉告給喬穆後,他一臉冰冷:“我為什麼要賣房子給她治病,她的死活跟我有什麼關係。”
“喬穆,方正軍可是說了,法律上這套房子是你和喬葉共享的遺房。她畢竟是你姐姐,這房子她有份。如果她一定要賣,你又拒不簽字的話,他們就要去法院解決這件事了。到時候,要麼就是你同意簽字賣房,要麼就是你出錢把她那部分產權買下來。”
喬穆一張臉更冷,冷若冰霜:“我就是不賣,他們要去法院就去好了。”
喬穆與喬葉,名義是姐弟,實際上關係卻比陌生人還不如。他恨透了這個同父異母的姐姐,她的生死他毫不掛心,甚至暗中還有著一報還一報的解恨感:你也有今天,既然是身患絕症必死無疑,又何必再傾家蕩產地去治病呢?用你自己的話來說吧,到頭來還不是人財兩空。
“秦昭昭,我回來過年的事長機只有你知道。不要讓長機的人知道我回來了,否則她一知道肯定要來煩我,我實在不想被人打擾這個假期。”
“好,我不會告訴別人的。”
掛了電話後秦昭昭一直在怔怔地出神。喬穆原來早就知道喬葉的事,但如她所料,他毫不在意她的病。
秦昭昭能理解喬穆,畢竟喬葉當初對他們母子的無情她都看在眼裡。從那以後,他們空有姐弟之名,毫無姐弟之情,甚至像仇人一樣彼此憎恨與仇視。這樣惡劣的關係,喬穆如何會輕易點頭同意賣房給喬葉治病呢?哪怕人命關天,他也冷眼旁觀。
她不能說喬穆的做法是錯,畢竟喬葉錯在先,只是——心裡說不出的難受,不知道為什麼這麼難受。
喬穆回來過年的事到底還是被喬葉夫婦知道了。因為他們頻頻打電話去上海的穆松家,想要把喬穆找出來當面談。還說已經找好了律師,如果他再避而不見,他們就去法院打官司等等。他舅媽終於不耐煩了,脫口而出:“他今年都回去過年了,你們還總打電話來這糾纏什麼呀!”
喬葉夫婦找上門時,喬穆已經事先接到舅舅穆松的電話,告知他舅媽說漏嘴一事:“喬穆,看來你如果不點頭賣房的話喬葉他們兩口子會動真格的鬧去法院。你何苦非打這個贏不了的官司呢,還是私下協商解決問題吧。”
喬穆還是那五個字:“我就是不賣。”
喬葉顯然很明白喬穆的不配合態度,她是帶著律師一起登門造訪的。律師一進門就有理有據地說開了,什麼這處房產是他父親喬偉雄遺留下來的財產,論理是他們姐弟共享云云。喬穆打斷他的話:“誰說這是我爸留下的遺產?這房子是我的,一開始產權證就是辦的我的名字。”
一語驚人,不只喬葉夫婦,連律師都愣住了。
喬偉雄當年買下新房從長機搬走後,舊房就留給了女兒喬葉。那套舊房子他已經花錢買下了,由沒產權的家屬房變成了有產權的私房。給了女兒後就產權過戶改成了喬葉的名字。新房辦理產權證時,穆蘭因此提出直接辦成兒子喬穆的名字:“你給了女兒一套房,也得給兒子一套。不然將來這套房子做姐姐的還有權利來跟弟弟爭。”
喬偉雄想也沒想就同意了。房產證辦成喬穆的名字,兒子有保障,老婆才高興。不過他知道女兒如果知道這件事一定會不高興,畢竟城裡的房子比長機的房子要值錢得多。為免生事端,這事他一直瞞著喬葉,讓她以為房產證是順理成章辦的他的戶頭。
為了證明自己的話,喬穆拿出了一套產權證的影印件給律師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