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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下的鄭司楚還能夠吃一塹長一智,我卻已經懶得再寫下一個故事了。
詩能窮人,這是古人的老話,因為愛詩的人往往有一副倔強脾氣,碰個頭破血流仍然不知悔改;或者一醉三十日,看到不喜歡的人便來個白眼,來個不理不睬,自然難覓貨殖之利。雖然做不到竹林七逸中的王濬衝之富,山巨源之貴,可是嵇叔夜之迂和阮步兵之放,卻如邯鄲學步,東施效顰,不知不覺地有了幾分。如果說在人的歲月裡寫作還是一件輕鬆的事,那麼在這十八年的驢子歲月裡,寫作也象壓到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鵝羽,已是不堪重負。如果在這段行程中有人清談相伴,不必是什麼知交,縱然傾蓋相交,只消談吐不俗,那麼多少還能忘掉一些疲憊。只是當盈耳都是吠聲的狺狺,只怕還未啟程就舉步維艱,懶得再走一步了。
想起格林童話裡有一則《壽命》,頗有幾分冷雋之妙,說上帝給萬物壽命時,都是三十年,驢子、狗和猴子都嫌多,於是各減去了十八年、十二年和十年,唯獨人嫌三十年壽命太少,因此上帝把那三十年加到了人身上,於是人的頭三十年是自己的,算是快樂逍遙,三十以後的十八年是驢子的歲月,生活的重擔壓在肩上,換來的卻是拳打腳踢;然後的十二年是狗的,只能躲在牆角憤憤不平地低吼。生命中的最後十年是猴子的,傻頭傻腦,糊里糊塗,成了孩子們捉弄、嘲笑的物件。這則故事混在一堆王子公主的童話中,如果小時候讀到,肯定會覺得無聊和可笑,信口雌黃說這也算什麼破故事。幸運的是,第一次讀到這故事時已經在大學裡,感到的只是一陣失落。雖然還在故事中人的歲月裡,卻已對未來感到迷惘。
金聖嘆在偽造的《水滸》施耐庵序裡寫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應更娶;四十而未仕,不應更仕;五十不應為家,六十不應出遊。何以言之?用違其時,事易盡也。”在肩負著重擔的驢子歲月裡,寫一些無關痛癢的垃圾故事,大概也是“用違其時”吧。只是寫的時候,也沒想到這事已是易盡,仍然拼命寫下去,雖然只堪覆瓿。
駐足吧,象浮士德博士那樣嘆息一聲:“等一等,你真美麗。”從少年時第一次讀到《三俠五義》,開始在筆記本上塗塗抹抹一個可笑的武俠故事開始,到現在,不知不覺已經二十多年了,也終於走到了盡頭,對所謂的武俠感覺失望乃至絕望。本來就是用違其時,何況周圍盡是些言語無味,面目可憎,叫人望而生厭的觀眾,又何必戀棧不去?
前言
《天行健》這個故事,起源於十幾年前的一個構思。當時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個《名刀》,情節大致是這樣的:共和軍攻破了帝都霧雲城,一個近衛軍的小卒風雲和同一伍的幾個袍澤逃入了西邊的沙漠,準備南逃到帝國僅存的諸候國香虎國去。在沙漠邊上,他們被追兵趕上了,奮戰之下,只剩了風雲孤身一人進入沙漠。在沙漠中,他遇到了沙盜伽洛王一族,不敵遭擒,但伽洛族的刀術師傅救了他,兩人結伴而逃,卻被追來的伽洛王趕上,又是一番惡鬥,風雲陷入一個沙窟,結果碰到了一個機器人十一號。在十一號的幫助下,他總算逃到了香虎國,先成了香虎國青月大公的奴隸,幫他贏得了刀術比賽後,被香虎王太子看中,收為己用,成為香虎國近衛軍統領,也成了與香國虎權臣增長天抗衡的一件工具。這時香虎王決定稱帝,然後北伐共和軍,這時卻發現三大公之一的蒼月公有異動,風雲受命前去查探底細,在那兒結識了蒼月公一對了不起的子女百武公子和百蘭郡主兩人。寫到三十萬字時,其中一本突然不知扔到哪兒去了,可能被我當垃圾扔掉了,於是索然無味,就此擱下。
二零零年的時候,突然又想起這個故事了,因為這故事實在很象黃易的《大劍師》。於是重新起了個頭。當時想只寫兩到三萬字的一個小短篇,但寫了一半後發現實在寫得太倉促,於是準備再加一些內容。可還是扔在那兒。過了一年,重新動筆寫完,再看看還是不滿意,於是就乾脆不定字數,一直寫下去。沒想到這一寫就一發不可收拾,花了一年時間,打出了二十四萬字,也就是《天行健》的第一部《烈火之城》,最先寫的一段就成了第一章。
說實話,地攤文學是對文學的褻瀆,這種故事無非是讓自己的想象力有個歸宿,只是寫出來後還是敝帚自珍了。接著寫下去,到現在,居然成了一個超過一百萬字的大部頭,當初寫下那第一段話的時候,只怕自己都沒有想到。
《展翅》是《天行健》的一個外傳。外傳中,可能以這個為最長了,寫到現在已經七萬多字,全寫完可能會達到十一二萬。內容其實是抄襲了一篇蘇聯小說《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