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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這是一種墮落。他們得到的施捨越多,就越覺得行乞好,也就再沒有奮發圖強的志願。而他們身邊的孩子自然受其影響,從小乞討,成為朽木一塊。因此同情他們實際上上害了他們。
三、抹黑。韶山路是長沙南北主幹道之一,高樓大廈鱗次櫛比,豪華酒店星盤羅列,一派繁榮之景。然而寬闊的馬路上橫行著乞丐,這不是有損市容嗎?施捨人一多,久而久之,使乞討成為一種風氣,不僅是給長沙的市政建設抹黑,更是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抹黑。
心頭一盤算,似乎危害就這麼多了,派一些城管隊員把這些乞丐一併送到*,有家的遣送回家不就完了?不這麼簡單。這些人即便被送進了*,也會自己出來,被送回了家,還會再回來。行乞幾乎成為了他們的職業,而且收入還不少,據說一個月可掙得上千元。傳言沒必要信,但當乞丐能保證他們的生活是肯定的。這樣的好事他們能輕易放棄嗎?近幾年還發現有專門的“丐幫”,有組織有結構,更有甚者強迫兒童假裝殘疾行乞,自己只做幕後的老闆等著收錢。好個乞丐,行乞吧,不如就這樣一路討下去,把中國討進深淵,永不振作。
還是老一套,拋開現象看:這是一種“丐性”,中國人的丐性。拋棄尊嚴,只為金錢;拋棄鬥志,只為小安;拋棄追求,只為餬口;拋棄良心,只為利益。這使我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