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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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心裡琢磨,至少迄今為止他的表現還不錯。有沒有可能在他的腦海深處、心靈的一角,金實際上正盼著他們的來訪?一直在等著他們?
“你的妻子孩子,”羅蘭說。“他們到哪兒去了?”
“泰比有親戚住在北部,班哥爾附近。我女兒上個禮拜一直待在她爺爺奶奶家。泰比帶著老小——歐文,剛生下來的小不點兒——一個小時之前就出發了。再過……”他看了看錶。“再過一小時我就應該去接我另一個兒子——喬。我本來想寫點兒東西的,所以現在我們得趕緊。”
羅蘭沉吟片刻。也許他說的是實話,但幾乎可以肯定金也是在委婉地告訴他們,要是他出了什麼意外,一定很快就會被人發現。
“我簡直不能相信發生的一切。我有沒有說什麼惹你們生氣的話。反正這一切就像我自己寫的小說全變成了現實。”
“比方說,《撒冷之地》,”埃蒂補充道。
金抬抬眉毛。“噢,原來你知道。你來的地方是不是也有文學公會?”他一口氣喝完剩餘的啤酒。羅蘭心猜他一定天生就挺能喝的。“幾個小時以前,湖那邊兒全是警車,還有滾滾濃煙。我從辦公室就看見了,我還當哈里森或者斯通翰姆的草場著了火,不過現在我有點兒懷疑,是不是你們倆脫不了干係?啊,對不對?”
埃蒂說:“他果然在寫小說,羅蘭。或者說曾經寫過。他說他停了下來,但是小說題目就是《黑暗塔》。所以他知道了。”
金咧嘴一笑,但在羅蘭看來,撇開最初在屋外拐角處乍見到自己筆下人物時顯露出的驚訝不說,這是金第一次顯示出深沉的恐懼。
難道我真的只是他筆下的人物嗎?
這種感覺既正確又荒唐,只消一閃念就讓羅蘭的頭隱隱作痛,連胃裡都七上八下。
“‘他知道了,’”金回答。“我可不喜歡這句話。小說裡要是有人說‘他知道了’,下面一句通常就接著‘我們必須殺了他。’”
“請相信我,”羅蘭特別加重了語氣。“我們從來都不曾想過要殺了您,金先生。您的敵人也是我們的敵人,幫助您的人也是我們的朋友。”
“阿門,”埃蒂介面道。
金開啟冰櫃,又拿出一罐啤酒。羅蘭瞥見冰櫃裡還有許多啤酒,像士兵似的排列得整整齊齊。“要真是那樣兒,”他說,“那你最好叫我斯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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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有我的那部分故事吧,”羅蘭提出。
金傾過身子,倚在廚房的臺子上,一縷陽光正好照在他的頭上。他啜了一口啤酒,仔細思量羅蘭的提議。就在此刻,埃蒂第一次看見了那東西,非常模糊——也許是因為陽光的對比|Qī…shū…ωǎng|。金籠罩在一圈灰濛濛的黑影之中,非常模糊,幾乎看不見,但是存在,就像穿越隔界時無意瞥見的藏在角落裡的陰影。是那種東西嗎?埃蒂即刻否定了自己的猜測。
幾乎看不見。
但的確存在。
“你瞧,”金終於開口,“講故事可不是我的強項,聽上去有點兒自相矛盾,但真的不是;這就是為什麼我總是把它們寫下來。”
他說話到底像誰,羅蘭還是我?埃蒂心下琢磨,說不出所以然。很久以後他才逐漸意識到金說話的方式像他們所有人,甚至包括卡拉漢神父在卡拉的女僕羅莎·繆諾茲。
接著金的臉上綻放出一朵笑意。“對了,幹嗎不去找找手稿?樓下有五六箱沒完成的書稿,《黑暗塔》肯定就在其中一箱裡。”沒完成的。沒完成的書稿。這幾個詞讓埃蒂感到特別不舒服。“我去接我兒子的時候你們可以找找看。”他咧嘴一笑,露出幾顆七扭八歪的大牙。“也許等我回來的時候你們就已經消失了,我可以繼續工作,就當你們壓根兒沒來過。”
埃蒂朝羅蘭投去一瞥,羅蘭輕輕搖搖頭。爐子上的玻璃咖啡壺裡冒出了第一串泡泡。
“金先生——”埃蒂說道。
“叫我斯蒂芬。”
“好吧,斯蒂芬。我們現在必須談正事兒了。撇去信任的問題不談,我們真的非常需要趕時間。”
“噢,是的,是的,和時間賽跑,”金說完大笑起來,笑聲傻乎乎的卻又挺吸引人。埃蒂暗暗懷疑大概是酒精開始起作用。這個人會不會是個酒鬼?接觸的時間太短,還不能太早下結論,但埃蒂還是捕捉到一些跡象。高中英語課學的內容已經沒記得多少,但他還記得老師曾經說過作家真的都很喜歡喝兩杯。海明威、福克納、菲茨傑拉德、寫《烏鴉》①的那傢伙。作家真的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