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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說明對方人品不佳,不適合繼續往來,咱們日後也不必委屈自己去迎合他們。”張清皎道,轉頭看僕從們在廊下低聲言語,忽而想起了什麼,提醒道,“孃親,按照家中規矩,應該給下人們都封個紅包,讓大家好好過年罷?”
金氏眉頭微皺:“那是在興濟,主持中饋的是你伯祖母。她手裡有錢,自然能隨處灑,讓每個人都念著她的好。咱們剛搬來京師,做什麼都須得用錢,哪裡還有甚麼閒錢給他們封紅包?”
“……”張清皎無言以對:家中的銀錢哪有母親所說的那麼緊缺?當初上京的時候,伯祖母何氏可沒有吝嗇過,給的盤纏就有三百兩銀。伯祖父張縉更是貼補了父親不少,加起來足足有五百多兩了。京中再怎麼耗費,這些銀兩也足夠他們一家富足地過上一兩年,更何況父親是國子監貢生,每個月還能拿回二兩銀子與米糧呢。
只是,張清皎比誰都更清楚,金氏的秉『性』就是如此,便是再怎麼勸也很難讓她改變念頭。在她眼裡,花在兒子以及自己身上的銀錢不能算是銀錢,花在女兒與相公身上的銀錢則勉強可以接受;花在迎來送往上的銀錢須得斤斤計較值不值得,但若是給僕從或者不相干的人花錢,那便是生生割了她的肉。
於是,她也不再多勸。只等張巒回來,她在父親面前提幾句,比在母親身邊說上幾百句都更容易見效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