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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這世上有些我無法理解的女性,不在乎這個。
我老了,我落伍了。我不斷地往自己腦袋上扣屎盆子,心情降到谷底,就算旁人開慰:“他與那女子,根本不是認真,跟與你交往時的態度完全不同。”
這種解釋,我也不能接受,我會想:志隱啊志隱,你怎麼也如那些壞男人,抱著玩的心態濫交女友呢?
在我愁腸百結的埠,志隱電話來晚餐。我們分手後,未曾再正式會晤,我一直覺得,那種餘情未了的心態,對我身邊人不公平。
現在,我放掉包袱,所以,好好梳洗打扮了一番,前去赴約。
志隱一如從前,溫文爾雅,我們一如從前,眉來眼去。
我在洗手間裡,看著鏡子裡的我的臉,犯賤似的一臉潮紅,滿面春色,失望透頂。
我們還是那樣愛著對方,在分頭嘗試過之後。
索性開啟天窗說亮話吧。我問:“志隱,你前一段時間戀愛來著?”
“嗯,不算是戀愛吧,”他若無其事地說:“玩伴而已。”
“你以後就這樣打算嗎?”我不事後退。
“不知道。”
他說不知道。
又說:“不會再有合適的物件,那不如就找玩伴。”
我想我的臉上一定有掩不住的歡喜了。他這不就是變相地承認,只有我才是他的最佳物件嗎?
我們還要再這樣兜轉到何時呢?
我與志隱,一對相愛的人,分別仗著結婚與不結婚的劍,對峙。
相愛到這個份上,瞭解這樣深,誰也無法替代對方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了。
我與志隱,又在一起了。
但這次的在一起,誰也沒有給個說法。這算什麼呢?戀愛?不是。我們不在彼此家過夜,我們不告訴別人我們恢復交往。性伴侶?也不盡然,因除對方之外,我們各自都沒有其他物件。
我們小心地繞著一個地雷,那就是:婚姻。
他仍然不願結婚,他明白地表示過:“有朋友說,不如與你結婚算了。”
“你怎想?”
“還是不想。也許很久後的一天會,但目前,看不到那天。”
志隱仍然是那樣吸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氣,無一處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給。
約定(3)
每次歡娛之後,我回到家,接完他追過來的電話,情人般聊完所有可以聊的話題。入睡前,我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麼?
我要的是婚姻嗎?那多少還是容易的,不過是降低些要求。我相信,如果肯降低要求,我結過十次八次的婚了。有的是不夠分數的男人願意結婚。
我要的是志隱。因為我要他與我長相廝守,所以,我要他給我婚姻,當作一顆定心丸。
那麼,如果長相廝守不僅僅只有婚姻一條途徑,我願不願意取其它的呢?
我輾轉反側多時,得出結論:我願意。
我問他:“志隱,你想不想要小孩子?”
“當然不”,他說:“連結婚都不要,要小孩子幹什麼?”
“可我很想要啊。”
志隱沉默著。我明白他的沉默。他不願我再就結不結婚的問題與他爭論,他害怕那樣的局面。他也怕那樣的局面會導致我們連現在的關係都無法維繫。他是捨不得的。
“可是志隱你說,既然要生小孩,一定要給他最優秀的先天條件吧?”
“是”。他不知我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所以,不可以隨便與一個什麼結婚生小孩。”
“嗯”。
“所以,要找一個能找到的最優秀的人生小孩對嗎?”
“你想說什麼呀?”他笑起來。
“我想說,我想生小孩,但是想來想去,只有你各方面條件優秀,也就是說,只有與你生個小孩,這小孩的質素才會令我放心。如果你不願與我結婚也沒有關係,借個種懷個胎總是可以的吧?”
“真的?”他看著我。
我認真地點頭:“真的。”
過了些天,發現志隱總是有心事的樣子:“你怎麼了?工作上不順心?”
“不是啊。”他遮掩。
“說啊。”
“在想你那天說,生小孩的事。”
“啊”,我裝:“還記得啊?我都忘掉了。”
他有點慍怒:“怎麼忘了?”
“你想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