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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輕,只能流放了事。殺人兇手怎麼可以放過呢?”
“這不是官官相護,是律法就是這樣規定的。有一個婦人,名叫阿霞,她的丈夫死了,有人便說,肯定是阿霞殺的。官府抓了她,然而阿霞就算是照認了,在最後關頭又翻供喊冤。”
“一旦罪犯不認,法司就應該重新審理,就這樣一直折騰了好幾年,最後法司也沒有找到確認阿霞是殺人兇手的證據,只能像我剛才說的那樣,疑罪從輕。”
之前那個認識姜硯之的人,在人群中好奇的問道:“那那些殺人犯,全都死不認罪,官府豈不是就拿他沒有辦法了?”
姜硯之搖了搖頭,“並非如此,我說的阿霞的事情,是因為官府並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他是殺人兇手,若是有證據,譬如一個人走在大馬路上,捅死了另外一個人,就算他拒絕承認,但是那麼多雙眼睛瞧著他,法司也能夠給他定罪。”
“韓昀若是殺了劉老丈一家人,罪證確鑿,早夠他死上幾回了,但是沒有,這說明審理此案的人,並不能夠確定,他就是殺人兇手,或者說,他們找到的證據,是有疑點的。所以韓昀認不認罪,才有作用。”
“劉老丈,你想一想,倘若,倘若有萬分之一的可能,韓昀不是殺人兇手。那麼你不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誰,又是因為什麼,要殺死你全家人麼?”
“五年了,您不敢做回劉員外,風雨無阻的去賣陽春麵,不就是因為,你因為沒有給他們報仇這件事情,痛苦萬分。鈍刀子割肉,是再疼不過的事情了。悲傷的故事,是時候結局了。”
劉老丈一聽,捂著臉,嚎啕大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