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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戴的佐領,卻不大愛談怎麼帶兵與打仗”,他“把畢生的精力都花費在如何使小罐小鏟、咳嗽與發笑都含有高度的藝術性,從而隨時沉醉在小刺激與小趣味裡”。大姐的丈夫則與他的父親差不多: 生活的意義,在他們父子看來,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細緻,考究,入迷。 大姐丈不養靛頦兒,而英雄氣概地玩鷂子和胡伯喇,威風凜凜地去捕幾隻麻雀。這一程子,他玩膩了鷂子與胡伯喇,改為養鴿子。他的每隻鴿子都值那麼一二兩銀子;“滿天飛元寶”是他愛說的一句豪邁的話。他收藏的幾件鴿鈴都是名家制作,由古玩攤子上收集來的。 而大姐的生活是: ……她在長輩面前,一站就是幾個鐘頭,而且笑容始終不懈地擺在臉上。同時,她要眼觀四路,看著每個茶碗,隨時補充熱茶;看著水菸袋與旱菸袋,及時地過去裝煙,吹火紙捻兒。她的雙手遞送菸袋的姿態夠多麼美麗得體,她的嘴唇微動,一下兒便把火紙吹燃,有多麼輕巧美觀。這些,都得到老太太們(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讚歎,而誰也沒注意她的腿經常浮腫著。在長輩面前,她不敢多說話,又不能老在那兒呆若木雞地侍立。她須精心選擇最簡單而恰當的字眼,在最合適的間隙,像舞臺上的鑼鼓點兒似的那麼準確,說那麼一兩小句,使老太太們高興,從而談得更加活躍。 這種生活藝術在家裡得到經常的實踐,以備特別加工,拿到較大的場合裡去。親友家給小孩辦三天、滿月,給男女作40或50整壽,都是這種藝術的表演競賽大會。至於婚喪大典,那就更須表演的特別精彩,連笑聲的高低,與請安的深淺,都要恰到好處,有板眼,有分寸。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這種場合相遇,她們就必須出奇制勝,各顯其能,用各種筆法,旁敲側擊,打敗對手,傳為美談。 …… 這裡,物質生活的困苦被充滿文化氣息的精神生活所沖淡甚至掩蓋。雖然是平民,卻以貴族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物質生活的困苦,更加凸顯了“虎死不倒威”的貴族氣。能夠寫出寒酸裡的高貴,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不但寫北京如此,他寫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說《戀》的主人公莊亦雅,是濟南的一個小知識分子,他愛好收藏字畫,可是買不起那些名貴的,他只能買那值三五塊錢的“殘篇斷簡”,或是沒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而這就構成了他生活的最重要的意義。 在長篇小說《二馬》裡,老舍塑造了一個自幼生在北京,中年以後到英國去做生意的馬老先生。他身在以賺錢為人生核心意義的資本主義大都會,卻仍然保持著一副老北京人的做派: 馬老先生是倫敦的第一個閒人:下雨不出門,颳風不出門,下霧也不出門。叼著小菸袋,把火添得紅而亮,隔著玻璃窗子,細細咂摸雨,霧,風的美。中國人在什麼地方都能看出美來,而且美的表現是活的,是由個人心中審美力放射出來的情與景的聯合。煙雨歸舟咧,踏雪尋梅咧,煙雨與雪之中,總有個含笑的瘦老頭。這個瘦老頭便是中國人的美神。這個美神不是住在天宮的,是住在個人心中的。所以馬老先生不知不覺地便微笑了,汽車由雨絲裡穿過去,美。小姑娘的傘被風吹得歪歪著,美。一串燈光在霧裡飄飄著,好像幾個秋夜的螢光,美。他叼著小菸袋,看一會兒外面,看一會兒爐中的火苗,把一切的愁悶苦惱全忘了。他只想一件東西,酒! 馬老先生多少還算是有點地位的北京人。再看老舍筆下的駱駝祥子,這是個從鄉下來到北京的社會最底層的車伕,但就是在他身上,也透露出一種追求精神生活滿足的高貴氣息: 這麼大的人,拉上那麼美的車,他自己的車,弓子軟得顫悠顫悠的,連車把都微微的動彈;車箱是那麼亮,墊子是那麼白,喇叭是那麼響;跑得不快怎能對得起自己呢,怎能對得起那輛車呢?這一點不是虛榮心,而似乎是一種責任,非快跑,飛跑,不足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力量與車的優美。那輛車也真是可愛,拉過了半年來的,彷彿處處都有了知覺與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馬上應合著,給祥子以最順心的幫助,他與它之間沒有一點隔膜彆扭的地方。趕上遇到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隻手攏著把,微微輕響的皮輪像陣利颼的小風似的催著他跑,飛快而平穩。拉到了地點,祥子的衣服都擰得出汗來,嘩嘩的,像剛從水盆裡撈出來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驕傲的,一種疲乏,如同騎著名馬跑了幾十裡那樣。 這就是老舍精心描繪的北京精神,在最需要基本生存的狀況下,仍然煥發出超越世俗的浪漫情懷。正如莊子所說:“道之所在,每下愈況。”祥子的生活理想,表面看去不過是要買一輛屬於自己的車,而實際上那車是一個象徵,他追求的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