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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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拜倒便行禮。
趙榛連忙拉起他來說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禮。我告訴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並且當你是自己人。”
李彥仙被扶著站起來,看著趙榛那年輕的模樣。想到這些時間在陝州城和解州的艱苦作戰。他感到非常的感動。
一個親王在從金軍手裡逃出去之後,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決然的到最危險的前線,與金軍血·拼到底。勇猛無畏,卻又足智多謀的信王趙榛與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現皇帝趙構相比,高下立判。
大將徵殺前線,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但一個親王親自上前線,還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這就很難見到了。不僅僅是難見到,古往今來也沒幾個。
李彥仙看著趙榛神色嚴肅的說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據我所知,這次來對付你們的,光是金軍漢人軍恐怕就有十萬大軍。”趙榛道:“我計算金軍出兵的人數在十五萬上下,不過漢人軍麼,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彥仙奇道:“縱是如此,十萬漢人軍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萬大軍啊!您能一口吃下?”
趙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開吃麼!我從來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東西。對於我來說,我可以今天切一塊,明天切一塊。用時間吃掉所有敵軍,而後細嚼慢嚥就不會被撐著了!”
李彥仙道:“事實上,現在很多人都在關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熱鬧,但我覺得您能成功的擊退金軍!”
趙榛笑道:“這樣說來,李大哥此次給的軍需一定很豐厚!”李彥仙道:“我也沒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將陝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兩千只槍頭,一千張弓,一百具踏張弩以及連發軍弩!還有八百面盾!您覺覺得如何?”
趙榛動容,如果他要用錢來購買這些東西,很貴,比自己交換的鏡子等東西還要貴,畢竟軍需品是屬於禁止買賣的,別人賣給他,自然要冒風險,冒風險,自然就要多賺錢了。
別的還就算了,但趙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銳的西北軍卒的軍用裝備,是宋國最好的重甲,從上身護到了下身膝處,甲片的防禦力那叫一個好,
這種步兵重甲是類似魚鱗甲的一種重甲,但是鋼片鍛造的更加滑溜厚實。縱是刀槍弓箭亦是難傷害。
尤其那踏張弩以及連發軍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遠遠的射出一百步外。並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設定標尺。這樣的弩一般給別人別人都不會用,可趙榛會用,用這種弩,主要就是會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葉大的小,怎麼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趙榛軍工業中,火器、火藥和鍊鋼是這個世界最先進的,而且沒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與弩,還是宋軍用品中的極品,都是信王軍所欠缺的,最最精貴的武器。
之所以信王軍軍工業作坊製作不出這種精製的弩來,是因此它的製造是非同小可的,每一個弩件湊起來,如果達到要求,從材料的生長期算起來,一共要十年!這也是三年弓十年弩的原意!
弩等器具都是木製的,不是每一種木材都可以達到要求,對零件的硬軟要求都不一樣,這也是弩的比價昂貴的原因!
同樣,弩的殺傷力也是可怕的,是一種古代的最優秀的遠端武器,威力和射殺速度甚至超過最原始的火槍。現在的金國,學習仿造宋國的各種兵器,尤其是火藥為主,但是卻很難有人再造出此種宋朝才有地精良的弩具!
“謝謝了,我會給你十面一尺長的鏡子,二十個最精美的水晶琉璃工藝品。”趙榛說道,他不白用李彥仙,這個人如此幫助他,不給好處不是趙榛的性格。
“不必!只要王爺能擊敗金軍,這些東西就都用在了刀刃上了,比存在我軍庫中強的多。如今金軍強大,末將受君令所限,不能助戰。末將不缺金銀,末將只想看看王爺您帶領您的軍隊到底能做到什麼地步!”李彥仙搖頭說道。
其實李彥仙說的很對,從表面上看,信王軍的一切都欣欣向榮,正向輝煌邁進。但致命的危機,其實已經到了眼皮子底下。那就是金軍主力南下回軍的時間。
如果趙榛不抓緊這大約半年地一點點的時間,把自己的兩塊地盤連成一片,並且與南宋的佔領地接壤。打下來一片鐵桶般堅固的地盤,而且背靠南宋佔領地可以回易糧食、軍用物資等物,那就意味著趙榛將在此後面臨金軍傾力報復攻擊。
趙榛有理由相信,一旦事情到了那種地步,趙構會笑眯眯的出手把自己殺了,絕沒有二話好講。與其說趙榛為自己定下的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