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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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榛連忙拉起他來說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禮。我告訴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並且當你是自己人。”
李彥仙被扶著站起來,看著趙榛那年輕的模樣。想到這些時間在陝州城和解州的艱苦作戰。他感到非常的感動。
一個親王在從金軍手裡逃出去之後,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決然的到最危險的前線,與金軍血·拼到底。勇猛無畏,卻又足智多謀的信王趙榛與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現皇帝趙構相比,高下立判。
大將徵殺前線,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但一個親王親自上前線,還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這就很難見到了。不僅僅是難見到,古往今來也沒幾個。
李彥仙看著趙榛神色嚴肅的說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據我所知,這次來對付你們的,光是金軍漢人軍恐怕就有十萬大軍。”趙榛道:“我計算金軍出兵的人數在十五萬上下,不過漢人軍麼,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彥仙奇道:“縱是如此,十萬漢人軍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萬大軍啊!您能一口吃下?”
趙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開吃麼!我從來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東西。對於我來說,我可以今天切一塊,明天切一塊。用時間吃掉所有敵軍,而後細嚼慢嚥就不會被撐著了!”
李彥仙道:“事實上,現在很多人都在關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熱鬧,但我覺得您能成功的擊退金軍!”
趙榛笑道:“這樣說來,李大哥此次給的軍需一定很豐厚!”李彥仙道:“我也沒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將陝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兩千只槍頭,一千張弓,一百具踏張弩以及連發軍弩!還有八百面盾!您覺覺得如何?”
趙榛動容,如果他要用錢來購買這些東西,很貴,比自己交換的鏡子等東西還要貴,畢竟軍需品是屬於禁止買賣的,別人賣給他,自然要冒風險,冒風險,自然就要多賺錢了。
別的還就算了,但趙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銳的西北軍卒的軍用裝備,是宋國最好的重甲,從上身護到了下身膝處,甲片的防禦力那叫一個好,
這種步兵重甲是類似魚鱗甲的一種重甲,但是鋼片鍛造的更加滑溜厚實。縱是刀槍弓箭亦是難傷害。
尤其那踏張弩以及連發軍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遠遠的射出一百步外。並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設定標尺。這樣的弩一般給別人別人都不會用,可趙榛會用,用這種弩,主要就是會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葉大的小,怎麼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趙榛軍工業中,火器、火藥和鍊鋼是這個世界最先進的,而且沒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與弩,還是宋軍用品中的極品,都是信王軍所欠缺的,最最精貴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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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哥你能來,就是最大的好事!其餘的,都是小事!”趙榛說得很認真。李彥仙道:“我此來的目的,你可明白?”趙榛點點頭,笑道:“你是來支援我的?”
李彥仙笑道:“可真是有你們的……這麼快就擊敗了金軍,難道是信王千歲打算出的兵?你因該沒有權利調動南北兩方信王軍兵馬一起出動的啊。不過,金軍在西面已經調派出了幾支人數不少的軍隊來支援。當然,在絳州,金軍的軍力人數也在五萬人左右!不過縱是此數,相信你也有算計,是不是?”
對於李彥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趙榛有點愧疚。現在李彥仙已經擺明了態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時候,一兵不出去與信王軍搶佔地盤。他雖然沒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條船上的了。所以,趙榛也不能再對他隱瞞了。
趙榛將自己的假鬍鬚一縷縷的拔了下來,這加鬍鬚粘上和拔下都很費事,所以就連和冬餘上床的時候,趙榛都沒有拔下來。
驚訝的看著露出本來面目的趙榛,李彥仙瞪大了眼睛說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沒有?十七?還是十八?”
趙榛微微搖頭說道:“李將軍,今天我表明身份,是對你的信任,你千萬不要講我的身份洩露出去。我就是信王趙榛!”
“什麼?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彥仙吃驚的站起起來。在信王軍,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對方的年齡小,長相與他見過的趙家皇室有點相像,顯然對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彥仙,拜見王爺千歲,祝王爺千歲千歲千千歲!微臣不知是王爺,冒犯之處還請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彥仙明顯的恭敬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