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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辦法果然有效,老村長一邊吃,一邊吹噓起俊龍村吃魚的歷史,又從鍋灶上端過來幾道菜。
一道是魚的划水,也就是魚尾巴,滿滿的一大盤子,在酥油裡煎過,外焦裡嫩,吃起來滿嘴鮮香。特別是尾鰭,細細的魚骨煎過以後,脆脆的,一咬就碎,嚼在嘴裡無比香脆。
還有就是“魚翅”,其實是切下來的魚鰭,釀造魚酒,主要是魚肉,魚骨都要剔掉,剔下來的魚頭、魚鰭、魚味、邊刺等等,倒都是好東西。
魚鰭也有腹鰭和背鰭,腹鰭的做法跟魚頭差不多,都是剁椒清蒸,特別是腹鰭帶著的魚肉又嫩又活,非常好吃。
背鰭刺多肉少,就跟划水一般做法,用酥油煎炸,香脆可口。
老村長架起一隻划水,放到李永碗裡,笑呵呵賣弄吃魚的學問:“聽說,你們漢人有一種說法,吃魚尾巴的最尊貴,李老師是我們最尊貴的客人,一定要多吃,我讓她們將這個魚尾巴多做一些,給夏老師、寧老師他們也送一些。”
“呃!”李永微微一愣,他倒沒聽說吃魚尾巴最尊貴,倒是聽說吃桌子的時候,魚頭應該向著主客,也有說魚腹向著主客,便於食用的,這些傳統禮儀,他倒是不太瞭解。
不過魚尾巴最尊貴,似乎從來沒有聽說過,反倒是有些相反的說法,畢竟魚尾巴肉少、刺多,實在是魚身上雞肋一般的存在。
“聽說你們漢人家結親,相親的時候,一定要做一條魚,招呼對方先吃,要是筷子先動魚腹,肯定家境一般,平常吃魚不多,因為魚背上的肉最厚實,難得吃一回魚,自然要挑魚背肉;如果是先吃魚尾巴,肯定非富即貴,平常人以為魚尾巴肉少,魚背肉多,其實魚身的精華都在尾巴上,因為魚在游水的時候,用得最多的地方就是魚尾巴,所以這裡的魚肉價值最高……”
李永撓了撓頭,這個說法他倒是真沒聽說過,他倒是相過幾回親,跟寧小雪也是這樣的認識,不過吃的都是肯德基、必勝客啥的,基本不吃魚,要吃也吃的鱘魚排啥的,沒想到中間還有這樣的說法。
“要是一下先吃魚頭呢?”李永好奇地問道。
'29'第一三十四章 吃魚的學問
老村長朝李永眨了眨眼睛:“魚頭好啊,你們漢人不是說,吃魚的孩子比較聰明嗎?魚頭吃了更好,吃魚頭,更聰明。”
敢情就是吃啥補啥啊!李永笑了笑:“那你倒是說說,吃其它地方,還有什麼講究,譬如說這塊魚肉。”
李永伸筷子夾起盤子中,魚頭下面一點的腹鰭,上面帶著的一塊魚肉。
“這個好,”老村長嘿嘿笑道:“這塊肉,是魚身上最嫩、最活的魚肉,不但好吃,而且營養豐富。”
李永無奈地翻了個白眼,照他這種種說法,怕是魚身上的每塊肉,都很好了。
李永筷子夾著魚肉往嘴裡一放,嫩滑嫩滑的,倒真的像老村長說的那樣,這一塊肉最嫩最活,味道確實是很好。
李永吃魚,也最喜歡吃魚頭,還有下面這塊肉,沒有小刺,肉也嫩活。
老村長他們都是吃了一輩子魚,而且祖祖輩輩都吃魚,自然也有不少心得。
大家一起吃著魚,喝著魚酒,交流吃魚的心得,氣氛倒是挺熱烈。
李永趁機就給老村長說了藏獒的事情,老村長想了想道:“李老師想要藏獒,老頭就去要兩隻回來,沒啥問題。至於魚塘那邊,使用獒犬看塘,這個主意也不錯,回頭我就去買成年的兩隻牧羊犬,正好騰出人手來,再過段日子,魚都產了魚籽,就該是捕魚的季節了。”
說話間,隔壁來幫忙的大嬸正好端上來一盤子金燦燦的魚籽,就是在熱油裡煎過,也不放別的輔菜,就是加點蔥姜酒醋、鹽和味精,用清水煮透,裝在盤子裡,金燦燦的十分誘人。
李永吃魚很多,就是沒這麼吃過魚籽,因為他吃的魚,除了個別種類,很少有這麼大的,就算有,如果知道腹中有籽的話,也會等它們生產出來,方便孕育魚苗。
滿滿一盤魚籽,每一塊都超過雞蛋大小,遠遠就聞到撲鼻的香氣,一看就讓人食指大動。
李永操起筷子夾了段魚籽放在嘴裡,魚籽粉粉的,輕輕一嚼,就碎成了粉末,滿嘴都是酥香味道。
“真好吃!”李永向老村長豎了豎大拇指,誇讚道:“從來沒有吃過這樣美味的魚籽。”
話說這個魚籽也確實比較大,吃了兩塊,李永竟然覺得肚子有些飽了。這當然不僅僅是魚籽的作用,之前也吃了不少東西,這時候再吃兩大